卷十三 丧服小记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戴德、戴圣选编 本章:卷十三 丧服小记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

    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从者,从祖祔食。

    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

    礼不王不禘。

    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

    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

    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

    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已则否。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

    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

    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

    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

    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

    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

    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

    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麻同皆兼服之。

    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

    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衰。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

    大夫不主士之丧。

    为慈母之父母无服。

    夫为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大功。

    士祔于大夫,则易牲。

    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为异居。

    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

    祔葬者不筮宅。

    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祔必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

    宗子,母在为妻禫。

    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

    为父母妻长子禫。

    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

    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

    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

    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

    箭笄终丧三年。

    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

    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

    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

    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

    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亦不锡衰。

    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

    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

    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

    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

    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陈器之道,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

    奔兄弟之丧,先之墓而后之家,为位而哭。所知之丧,则哭于宫而后之墓。

    父不为众子次于外。

    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

    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绝,本诎而反以报之。

    妇祔于祖姑,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

    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之。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

    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

    除殇之丧者,其祭也必玄。

    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

    奔父之丧,括发于堂上,袒,降踊,袭绖于东方。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踊,袭免于东方,绖即位成踊,出门,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

    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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