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是故乡亲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郭志刚、章无忌 本章:第一章 土是故乡亲

    北方的土地

    乘津浦路上的火车由南向北行驶,一过黄河,人们就会发现,大地的形貌和色彩于不知不觉间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山陵起伏的土地变成了一漫平川,原来点缀着许多湖泊和溪流的地表,不仅拿去了这些银亮亮的饰件,也脱去了厚厚的繁花杂陈的绿色植被,换成了一件灰黄斑驳的、简直有些“褴褛”的衣裳。北方太朴素了,在它身上,除了北边的万里长城和西边的太行山脉,几乎全是单调、呆板的平原。它当然也有河流,但那些河流在枯水季节往往是干涸的,而且少得可怜。面对此情此景,列车中的南方游子很容易悄然念起白居易的名句:“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这时,热心的怀着强烈乡土感情的北方人,往往要起来辩护几句,如果他熟读过艾青的《红方》①这首诗,他也许会借着这位南方诗人的嘴,情不自禁地朗诵起来:

    不错

    北方是悲哀的。

    从塞外吹来的

    沙漠风,

    已卷去北方的生命的绿色……

    而我

    ——这来自南方的旅客,却爱这悲哀的北国啊。

    ……

    一片无垠的荒漠

    也引起了我的崇敬

    ——我看见

    我们的祖先

    带领了羊群

    吹着笳笛

    沉浸在这大漠的黄昏里;我们踏着的

    古老的松软的黄土层里埋有我们祖先的骸骨啊,——这土地是他们所开垦几千年了

    他们曾在这里

    和带给他们以打击的自然相搏斗,……

    ——这国土

    养育了为我所爱的

    世界上最艰苦

    与最古老的种族。

    不必等待这场争论结束,说话间就到了我们的主人公诞生的地方。列车驰过横贯东西的德石路,开始沿着冀中平原的东部边缘向北爬行,假如从东光——沧县之间下车,朝西部腹地深入进去,就可以来到孙犁的故乡安平县了。

    这确实是北方的一个极平常的县份,关于它,辞书上仅有两三行文字的记载:“在河北省中部偏南、滹沱河下游。汉置县。产小麦、玉米、高粱、谷子、棉花、花生等。”在这短短的介绍里,除了它的具体方位不能代替之外,其它方面,简直没什么个性。

    但是,对于这片土地来说,它却体现着艾青诗歌中歌颂的中华民族开垦者的个性,它那黄色的土地——虽然不像关中平原那样黄——确实养育了最能吃苦耐劳的人民。黄河流域源远流长的灿烂文化,没有忘记浸润这个小小的县份,在它那松软的地层下面,除埋有我们祖先的遗骸,也埋有盛极一时的汉代艺术:1971年,在安平县城东南发掘出了具有彩色壁画的汉墓。在这块人们耕耘、经营了几千年的土地上,自然不会只有几座汉墓。历史在这块土地上究竟沉淀了多少东西,事实上谁也无法估量。根据逻辑的推想,人们只能说,这是一块蕴藏丰富的“文化土壤”。

    人们同样无法估量的是,一个人生息于这样的土壤之上,将会给他的一生带来多么深远的影响。因为土地本身虽然没有独立的生命,却可以把它的一切特性“传染”给有生命的人;我们不妨略事夸张地说,正是这块土地上的“遗传密码”,使生命“本土化”了,即使有朝一日生命长大成人,远走异乡,他身上的“乡味”也根除不掉。至于孙犁,他后来是用这样的语言来表达这一影响的:“幼年的感受,故乡的印象,对于一个作家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正像母亲的语言对于婴儿的影响。这种影响和作家一同成熟着,可以影响他毕生的作品。它的营养,像母亲的乳汁一样,要长久地在作家的血液里周流,抹也抹不掉。这种影响是生活内容的,也是艺术形式的,我们都不自觉地有个地方色彩。”①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他降生在哪里,完全是际遇;可是一当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降生,很少人有不热爱自己的土地的,无论其为富庶,或为贫瘠。在这一点上,人对于土地的感情,就像孩子对于母亲的感情。

    是际遇,也是缘分,孙犁于1913年农历四月初六日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北方的土地以厚重而温暖的感情,欢迎了这个孩子的降临。同时,他的父母也没有忘记给他取一个响亮的名字:振海,——农民的眼界并不总是狭窄的。

    他的家乡是东辽城村,在安平县城的西边,距城十八华里。西南三华里的地方有个子文镇,是这一带闻名的集市。过去,在闭塞的北方农村,集市不仅是经济交流的中心,也是文化与信息的传播场所。特别是每年春秋两季,还在这里举行“药王庙会”。说到这个庙会,我们不免又要把话题扯远一些。在孙犁声言是“童年的回忆”①的中篇《铁木前传》里,有一段关于庙会的描写,那是通过正向下乡干部耍弄着鬼机灵的小满儿的嘴说出来的:“……这个庙会太热闹了。那时候,小麦长得有半人高,各地来的老太太们坐在庙里念佛,她们带来的那些姑娘们,却叫村里的小伙子们勾引到村外边的麦地里去了。半夜的时候,你到地里去走一趟吧,那些小伙子和姑娘们就像鸟儿一样,一对儿一对儿的从麦垅里飞出来,好玩极了。”风骚女人的话固然不足为凭,在这并无恶意的言词间,人们还是可以略施想象力,窥见古代北方桑间濮上的遗风。

    东辽城和子文镇都在滹沱河的南岸。滹沱河长五百四十公里,在冀中,它不只是一条重要的河流,还是抗日战争的名胜之地。孙犁和其他作家表现抗战的以及诗歌、戏剧等,曾经多次地写到过它。它的源头在山西省五台山东北的泰戏山,穿过太行山脉,挟带着黄土高原的泥沙,往东流入冀中平原,在献县和滏阳河汇合为子牙河,最后经天津汇同大清河流入海河,东下大海。孙犁在自己的作品里,这样形容着滹沱河:在它的发源地,“泉水从一条赤红色的石缝里溢出,鼓动着流沙,发出噗噗的声音”,“溪水围绕着三座山流泄,……溪流上面,盖着很厚的从山上落下的枯枝烂叶,这里的流水,安静得就像躺在爱人怀抱里睡眠的女人一样,流动时,只有一点细碎的声响”①。但是,当它离开高山峡谷的管束,流到冀中平原,它就变得粗野起来了:“今年向南一滚,明年往北一冲,自由自在地奔流”②,把它的欢乐或狂暴,倾泻到冀中人民的头上。尽管如此,“祖祖辈辈,我没有听见人们议论过它的功过,是喜欢它,还是厌恶它,是有它好,还是没有它好。人们只是觉得,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而大自然总是对人们既有利又有害,既有恩也有怨,无可奈何。”③不过,对于北方的这条河,他在《风云初记》里,是流露了无限的眷念之情的,那是通过一位为抗日战士担任向导的老佃户的嘴说出来的:“谁要是想念家乡,就对着这流水讲话吧,它会把你们的心思,带到亲人的耳朵旁边。”“我看着那里的河水,也像看着亲眷一样。经过水淀,大个蚊子追赶着我们,小拨子载着西瓜、香瓜、烧饼、咸鸭蛋,也追赶着我们。夜晚,月亮升起来了,人们也要睡觉了,在一个拐角地方,几个年轻的妇女,脱得光光的在河里洗澡哩,听到了船声,把身子一齐缩到水里去。还不害羞地对我们喊:不要往我们这里看!”④通过这些富有乡趣的描写,足见作者对于这条浇灌了冀中平原的河流,是很有感情的。可是,这些都是历史的陈迹了,因为滹沱河已经多年干涸,成了一条不可能再焕发生机的死的河流。后来的人们,只能在文学作品和有关口碑、记载中去温习它昔日的丰采了。对此,作者是感到惋惜的。

    这是不奇怪的。因为他家门口的这条河流,同他故乡的土地一道,曾是他童年的栖止和嬉戏之地,他不仅向之索取过农食,还由它帮助塑造了童年的心灵、童年的性格。

    病弱的童年

    在一个不公平的社会里,贫困总是和灾难为伴。孙犁的母亲一共生了七个孩子,只有孙犁一人闯过了生死关,他的五个兄姐和一个弟弟都不幸夭折。孙犁的母亲很善良,只要力所能及,对于村中的孤苦饥寒和过往行人,总是尽量周济。远村有两个尼姑,很喜欢在每年的夏收和秋收之后到孙家化缘,母亲除给她们很多粮食,还常提供食宿。这些,当然是在孙家小康以后,不过由此也可看出,这位母亲是怎样一位善良的古道热肠的农村妇女了。

    但是,灾难并不因此而宽宥她。有一年闹瘟疫,这位母亲在一个月里竞失去了三个孩子。爷爷对母亲说:“心里想不开,人就会疯了。你出去和人们斗斗纸牌吧!”自此,这位干起活来“像疯了似的”劳动妇女,养成了春冬两闲和妇女们玩牌的习惯,还对家里人说:“这是你爷爷吩咐下来的,你们不要管我。”

    孙犁的父亲十六岁时就到安国县学徒,那家店铺的字号是“永吉昌”,经办的业务之一,是榨油和轧棉花。此外,还兼营钱业。父亲在这里一住四十年,每年只回一次家,过一个元宵节。他是从打算盘的学徒,熬到管账先生,又念了十几年账本,然后当上了“掌柜的”。他只念过二年私塾,但是粗通文墨,爱好字画,在农民式的质朴里,颇带几分儒雅的风度。他很注意礼貌,如果家里人用牛车接他回家,他总在出城以后才上车,路过每个村庄,必下车和人们打招呼。乡邻们都尊称他为“孙掌柜”。他对儿子非常慈爱,从来没有打骂过孙犁,但在对别人介绍的时候,爱说一句:“这是我的小孩,他是个傻子。”做父母的倒不一定真认为自己的孩子傻,不过,当他后来眼看儿子没有按他的希望“成材”,他也只把失望放在心里,并不当面指责。

    由于父亲在“永吉昌”吃上劳力股份,买了一些田,又买了牲口、车辆,让孙犁的叔父和二舅拉脚,孙家渐渐走向小康。

    一位生性善良的母亲,再加上这样一位温厚勤谨的父亲,必定对孙犁的性格有着很大的影响,——因为就是在今天,我们还仿佛可以从孙犁身上发现他父母的影子。

    在孙犁小的时候,母亲还这样教育他(想来他的父亲也不会反对):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我一直记着这两句话。自己一生,就是目前,也不能说没有冤苦,但从来没有想到过告状,打官司。”①显然,在这个家教里,总结着农民的许多切身经验,并不只是隐忍,还颇有几分硬气。

    孙犁听母亲说,在他出生前家境很不好,有一次母亲生了孩子,外祖母拆了一个破鸡笼为她煮饭。现在,我们索性多说几句,连孙犁的外祖母家一并向读者做个介绍。外祖母家在滹沱河北岸的彪冢村,距东辽城约十五华里。她和外祖父生了六个孩子,孙犁的母亲居长,下面有三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全家八口人,只种着三亩当来的地,很大一部分生活来源,是靠了织卖土布。这很像是一个家庭作坊:外屋里停放着一张木机子,女人们凡能上机子的都上机子,昼夜轮值,人歇机不歇。因为母亲是老大,多值夜班,陪着一盏小油灯,常常织到鸡叫。东邻有个念书的,准备考秀才,每天夜里,诵书声闻于四邻。母亲听不懂他念的是什么书,只听隔几句就“也”一声,拉着很长的尾巴。他也一念就念到鸡叫。正像外祖父一家织了多年布只织出一个“穷”字一样,这人念了多年书还是名落孙山,空抛心力。孙犁听母亲说这个故事,当时虽然不明白其中意义,但给他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幼年见过外祖母家那张织布机,因为“烟熏火燎,通身变成黑色的了”①。这个印象,写进了他五十年代的一篇——《正月》②里:机子从木匠手里出生到现在,整整一百年。在这一百年间,我们祖国的历史有过重大的变化,这机子却只是陪伴了三代的女人。陪伴她们痛苦,陪伴她们希望。它叫小锅台的烟熏火燎,全身变成黑色的了。它眼望着大娘在生产以前,用一角破席堵住窗台的风口;在生产以后,拆毁了半个破鸡筐才煮熟一碗半饭汤。它看见大娘的两个女儿在出嫁的头一天晚上,才在机子上织成一条陪送的花裤。一百年来,它没有听见过歌声。

    外祖母家的织布机织出了庄户人的穷苦,也织出了幼年孙犁心中的图画,织出了一篇美丽、动人的……外祖母家的故事还没有完,让我们先搁在一边,回到孙家来吧。

    孙犁出生时,家境已稍觉宽裕,但“世袭”的贫困仍然侵害着他:母亲没有奶水,只好把馒头晾干、碾碎,煮成糊喂他。这样,他自幼便营养不良、体弱多病。“每逢病了,夜间,母亲总是放一碗清水在窗台上,祷告过往的神灵。母亲对人说:‘我这个孩子是不会孝顺的,因为他是我烧香还愿,从庙里求来的。’”①这个故事,不能视为无稽之谈。它好像说明:在那样的时代,贫苦人家连生儿育女的权利都被打了折扣,七个孩子活下来一个,还是神灵的赐予!

    在孙犁患的病中,有一种叫“惊风疾”(俗称抽风),这种病曾经长时间地困扰着这个体弱的农家孩子,直到他十岁时,才由叔父将他带到滹沱河北岸的伍仁桥,请人针刺手腕,连续三年(都在清明节),始得治愈。这位叔父也很疼爱孙犁。看来,在小农经济统治着的农村,孙家还是一个和睦的家庭。

    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长年生病不只影响一个人的体质,也会给他的心理带来某些变化。孙犁童年多病,就更容易发生这种情况。孙犁自称“幼年尪怯”①,我们专门查了这个音为wāng(汪)的“尪”字,尪,指瘠病之人。《吕氏春秋尽数》中有“苦水所多尪与伛人”一句,高诱的注说:“尪,突胸仰向疾也。”看来是指一种患鸡胸而头部上仰的病态——婴儿缺奶少钙,是容易患鸡胸病的。孙犁有着一副瘦长的身材,两肩稍端,虽然在很多地方保留着农民的习惯,但仍不失文静之态。自然,这是我们见到他的老年时候的样子。他在幼年时代,是不是具有这个“尪”字所表示的生理特征呢?我们不得而知,总之,他说自己幼年尪怯,将“尪怯”两个字连在一起,似乎确在说明,他的生理状况影响了心理状况,即不仅“尪”,而且“怯”,人们自然不会把他看做一个怯懦的人,不,他在精神上决不是一个弱者。相反,据我们观察,特别是从他写的许多杂文、书信看起来,他是一个柔中有刚、颇见风骨的人。老来如此,少时决非毫无进取精神的怯陋小子!但无可否认的是,他的自幼多病的身体,使他在神经和心理方面变得敏感起来,这样的孩子也往往比较内向,遇事较易“退缩”,但是,倘若以为他没有自己的主见,那就错了。其次,他也可能比别人更易“多愁善感”,较能体验别人的疾苦和富有同情心。这并非说,这些特点全是病弱的结果;这只是说,一个像孙犁的童年那样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中成长,并具有某些良好素质的孩子,他的独特生理状况有可能加强这些特点而已。否则,换一种情况,那可能是一个暴戾不安的、不尽人情的孩子。这后一种情况,人们也并非少见。

    人生第一站

    尽管孙犁童年多病,他感到快乐和幸福的,还是童年,——他本人多次表示过这样的看法。

    东辽城只有百来户人家,在北方平原上下算一个大村子。但当农业个体生产方式居统治地位的时候,农村不拘大小,自身就常常是一个独立的小社会:士、农、工、商、官、卒、巫、医,乃至政、经、礼、乐……几乎应有尽有,虽然那存在形式,一般都很原始和简陋。因此,无论从空间和内涵上,我们都能说“农村是广阔的天地,人物众多,是文学创作取之不尽的最大最深的源泉,是民族历史文化的无尽宝藏,是国家经济政治最大的体现场所。”“古今中外,凡是伟大的作家,没有不从农村大地吸取乳汁的。”①东辽城,这个位于滹沱河南岸的小小社会,是孙犁瞭望世界、观察人生的第一站:童年,我在这里,看到了雁群,看到了鹭鸶。看到了对艚大船上的夫妇,看到了纤夫,看到了白帆。

    他们远来远去,东来西往,给这一带的农民,带来了新鲜奇异的生活感受,彼此共同的辛酸苦辣的生活感受。②

    贫困是一种无情的压迫,它并不选择年龄。孙犁不用单看纤夫如何淌汗,船家如何吃苦,他不用单从别人身上才知道世界上有受苦受累这件事,他自己还在很小的时候,也亲自品尝了生活的辛酸苦辣。那时,河北省很多地方都流传着“糠菜半年粮”的俗谚,意思是,就是在好年盛景,每年冬末春初,直到夏收到来之前,一般农户粮食很缺,都要靠吃糠皮野菜(包括树叶),混过一段青黄不接的日子。那时的春天是“苦春”,幼弱的孙犁和他的同龄小伙伴们,是用“度春荒”代替了“春游”的。不过,童年毕竟是童年,孩子们也真的把“度春荒”变成某种程度的“春游”了,他们带着小刀,提上小篮,成群结队地涌向野外,去寻挖刚刚出土的野菜:

    ……田野里跑着无数的孩子们,是为饥饿驱使,也为新的生机驱使,他们漫天漫野地跑着,寻视着,欢笑并打闹,追赶和竞争。

    春风吹来,大地苏醒,河水解冻,万物孳生,土地是松软的,把孩子们的脚埋进去,他们仍然欢乐地跑着,并不感到跋涉。

    清晨,还有露水,还有霜雪,小手冻得通红,但不久,太阳出来,就感到很暖和,男孩子们都脱去了上衣。

    为衣食奔波,而不大感到愁苦,只有童年。①饥饿中的欢乐总带有苦涩的味道,而且也不会维持多久,除非人们在长期的煎熬中,已经习惯或“忘掉”了饥饿状态,“以苦为乐”。但这种欢乐的效果,乃是孩子式的天真或麻木所致,倒益发令人感到酸辛了。对于故乡人民吃糠咽菜、含辛茹苦的时代,孙犁借助孩子的天真表现,以轻松之笔出之,正类乎长歌当哭,痛定思痛,恰说明这种童年经历,给他留下了多么深刻的记忆。这记忆终于变成一把锹,帮助他掘开了故乡父老在历史上经历的更可怕的梦的坟墓:我的童年,虽然也常有兵荒马乱,究竟还没有遇见大灾荒,像我后来从历史书上知道的那样。这一带地方,在历史上,特别是新旧五代史上记载,人民的遭遇是异常悲惨的。因为战争,因为异族的侵略,因为灾荒,一连很多年,在书本上写着:人相食;析骨而焚;易子而食。②孙犁和他的小伙伴们,那时当然不会知道这些事情,所以还是欢笑着、追逐着挖他们的野菜。当野菜越挖越少、不能果腹的时候,他们就得寻找那些比野菜更难下咽的东西了。

    孙犁的家位于村子里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在他们家的北边,有一棵大杨树,他的童年时光,有很多是消磨在这棵树下和它的周围:秋风起的时候,他拣过树叶,用长长的柳枝穿起来,像一条条大蜈蚣。特别是大荒之年,地里野菜少的时候,他还吃过飘落的、像一串穗子似的杨花。这东西吃起来颇麻烦,要用水浸好几遍,再上锅蒸,味道很难闻,是最苦、最难下咽的“野菜”了。

    孙犁童年时代遇到的最严重的灾荒,是1917年夏天滹沱河决口,使他的家乡一带成为泽国。庄稼全完了,高粱也被冲倒,泡在泥水里。直到秋天降霜,水还没退完,不说晚庄稼种不上,种冬麦也困难。这年秋天,颗粒不收,村边树上的残叶、榆树皮、泡在水里的高粱穗,都成了人们的充饥物。有很多孩子到退过水的地方去挖地梨和“胶泥沉儿”(一种比胶泥硬而略白的小泥块),放在嘴里吃。很快,乡民出现菜色,老、病者相继死去,以席代棺,草草埋葬。

    孙犁那年四岁,也加入到孩子们的觅食队伍,到野地里去寻找小鱼、小虾、蚂蚱、蝉和其它可以吃的昆虫,去寻找野菜和所有绿色的、可以吃的植物。常在一起的,有个叫盼儿的小闺女,因为母亲有痨病,生得很瘦小,可是在竞争中眼快手疾,干活利索,常使别的孩子落在后面。她的父亲是个推车实菜的农民,因为从小托食于卖菜,被乡里谑称为“菜虎”(菜虎本来是一种专吃青菜的软体虫子)。这时就有不懂事的孩子问盼儿:

    “你爹叫菜虎,你们家还没有菜吃?还挖野菜?”

    盼儿并不以为谑,照样手脚不停地挖着土地,回答:“你看这道儿,能走人吗?更不用说推车了,到哪里去趸菜呀?一家人都快饿死了!”

    这回答顿时刺激了孩子们的饥饿感,都一屁股坐在泥地上,不说话了。

    就在这时,洋教士乘“危”而入。他们有男有女,男的还穿着中国式的长袍马褂。“作为庚子年这一带义和团抗击洋人失败的报偿,外国人在往南八里地的义里村,建立了一座教堂,但这个村庄没有一家在教。现在这些洋人是来视察水灾的。他们走了以后,不久在义里村就设立了一坐粥厂。村里就有不少人到那里去喝粥了。”①不久,菜虎一家在了教,盼儿也被送进了教堂,虽然换上了洋布衣裳,也不再愁饿死,可是当孙犁听到这个消息,却很难过,他只向母亲吐出五个字,提了他最担心的一个问题:“还能回来吗?”

    “人家说,就要带到天津去呢,长大了也可以回家。”母亲大概察觉到孩子幼小的心灵受了伤害,发生了阵痛,便这样安慰着他。

    盼儿并没有回来。那个牵肠挂肚的问号,也便一直陪伴着富有同情心的作家,使他在将近古稀之年,仍然追念不已:“直到我离开家乡,也没见这个小姑娘回来过。我也不知道外国人一共收了多少小姑娘……”②外国人的教堂既已开设到中国北方的穷乡僻壤,“收了多少小姑娘”确实是一个不容易算清楚的问题;我们只知道,假如盼儿穿上洋布衣裳而沦落天涯,那和喜儿穿上黄家的衣裳而备受践踏、躲进深山,又有多大的不同呢?

    这一切都在预示,孙犁的故乡在天灾人祸的打击下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盼儿的悲剧不只表示着一个家庭的解体,也表示着北方农村自然经济的解体——把自己的触须深深扎入到农村来的外国势力,参与了这个解体过程。读者很容易发现,中国近代史上的许多事件,都和这一解体过程有关。盼儿已经“飞”了出去,从这里还会“飞”出各式各样的人物……

    严格地说,后来孙犁也是这样“飞”出去的。他和盼儿的命运自然不同,但在“飞”这一点上,他们是“同命鸟”,因为都有着共同的深刻的经济、政治根源。只是因为具体的生活道路不同,所以归宿不同罢了。

    第二课堂

    1919年,孙犁六岁,进入本村初级小学,并有了一个新的学名:孙树勋。这时农村已改私塾为国民小学。东辽城小学没有正式校舍,借用一家闲院,两间泥房,稍事修整为教室,进行复式教学。设施虽然简陋,门口却挂起两面虎头牌:“学校重地”、“闲人免进”。在农村,农民其实是看重教育、尊敬老师的。

    东辽城小学的老师,多数都是简易师范毕业,家也住在附近的村子,假日常回家干些农活。在平时,年龄大一点的学生也常帮助老师买菜做饭,并以此为荣。时代究竟在进步,农村风气也究竟淳朴,大家并不以劳动为耻,新的风气在蔓延开来。

    学校功课,以习字和作文为重,学生所读的,也不再是四书五经,而是新学制的白话文课本了。同年冬天,孙犁还上了夜学,父亲给他买了一盏小玻璃煤油灯,他后来忆述当时的情景是:“放学路上,提灯甚乐。”①我们当然还记得,他是一个病弱儿童,那时惊风疾还没有治好,这样一个孩子的快乐,该是宝贵的,令双亲感到欣慰的。

    就儿童的天性来说,是喜欢顺应自然、率性由情、嬉戏玩耍的,所以,当时虽然是新学制,孩子们还是不愿受到管束,念那些先生指定的课本,而愿“回到自然”。孙犁直到现在,还记得一首名叫“四大高兴”的歌谣:“新年到,搭戏台,先生走,媳妇来。”那么,“四大不高兴”呢?其词正好是颠倒的:“新年过,戏台拆,媳妇走,先生来。”不能说这歌词只反映了孩子的愿望,因为它也反映了大人的愿望;但大人也从孩子过来,也总结着他们孩提时代的体验。

    所以,最聪明的教育家都在努力创造一种办法:把学习变成一种兴趣、一种自觉的愿望,如果可能,那就变成人的一种自然属性。其实,就人的本质来说,本来就有进行学习和探索的自然属性,由于种种因素,这种属性被“异化”出去,和教育分离了。教育的最大使命,应是恢复这一属性,使学习重新成为人的内在冲动。

    孙犁童年时代,寻找到过这种体现内在冲动的方式,那就是在平原的夜晚,听说评书。

    他最早听的评书,是村里一位叫“德胜大伯”的人说的。德胜大伯和孙家住同一条街,是个挑担串乡的货郎,长年去山西做小买卖,春节也不回家,因为那时生意正好。他回到家来,多是夏秋农忙时节。这时在晚饭后,人们喜欢到街面上来乘凉,德胜大伯也就开讲。他不识字,但说起《七侠五义》来,就像一位专业艺人:他对评书记得很清楚,讲得也很熟练,我想他也不是花钱到娱乐场所听来的。他在山西做生意,长年住在小旅店里,同住的人,干什么的人也有,夜晚没事,也许就请会说评书的人,免费说两段,为长年旅行在外的人们消愁解闷,日子长了,他就记住了全部。

    他可能也说过一些山西人的风俗习惯,因为我年岁小,对这些没兴趣,都忘记了。①麦秋过后,也常有职业性或半职业性的说书艺人,来到街头。他们常常是兼做小买卖,说书是“打场子”和招徕生意的手段。有一年秋收过后,来了“擀毡条”的三弟兄,他们推着一车羊毛,就在街头说起《呼家将》来,那是真正的西河大鼓,立刻就吸引了村子里的书迷,他们主动挨家挨户动员人们擀毡条。这三弟兄,为了在村子里多做些生意,一连住了三、四个月,还没有演唱到最精彩的一幕——打擂:眼看就要过年了,呼延庆的擂还没打成。每天晚上预告,明天就可以打擂了,第二天晚上,书中又出了岔子,还是打不成。人们盼呀,盼呀,大人孩子都在盼。村里娶儿媳妇要擀毡条的主,也差不多都擀了,几个老书迷,还在四处动员:“擀一条吧,冬天铺在炕上多暖和呀!再说,你不擀毡条,呼延庆也打不了擂呀!”

    直到腊月二十老几,弟兄三个看着这村里实在也没有生意可做了,才结束了《呼家将》。他们这部长篇,如果整理出版,我想一定也有两块大砖头那么厚吧。①

    孙犁肯定也是被吸引者之一。《七侠五义》也好,《呼家将》也好,这些也都是书,不过他不是去读,而是去听,是由一种内在冲动力驱使着去听。自然,这些传统的、评书或演义之类,不是科学讲义,不是正规的教科书。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一个事实:作家不能完全由科学讲义或教科书培养出来,而我国现代文坛上几乎所有的名作家,却都受到过传统、戏曲或各种形式的民间文学的影响。也就是说,某种形式的民间文学的陶冶和影响,是作家成长的必由之路。

    对于孙犁,这些民间说书活动确是一种重要的启蒙。很快,他不仅由内在冲动力驱使着去听,而且也由这种力驱使着去读了。他读的是更高级的、经典性的文学名著《红楼梦》。

    他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在十岁左右的时候。村东头有个他称呼为“四喜叔”的脾气很好的农民,知道他喜欢看书,就把一部《金玉缘》借给了他。自此,这部名著便和他结下不解之缘,在以后的岁月里,他曾在不同的时期多次讲到这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名著。其中,有一次他是这样说的:“幼时读《红楼梦》,读到贾政笞挞贾宝玉,贾母和贾政的一段对话,不知为什么,总是很受感功,眼睛湿润润的。按说,贾政和贾母,都不是我喜爱的人物,为什么他们的对话,竟引起我的同情呢?后来才知道,这是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我虽在幼年,这种观念已经在头脑里生根了。”①曾使幼年孙犁感动得几乎落泪的这个章节,读者也许有重温的兴趣,我们不妨略抄几句:

    ……只见贾母扶着丫头,喘吁吁地走来。贾政上前躬身赔笑道:“大暑热天母亲为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叫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步喘息一回,厉声说道:“你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像,忙跪下含泪说道:“为儿的教训儿子,也为的是光宗耀祖。母亲这话,我做儿的如何禁得起?”贾母听说,便啐了一口,说道:“我说一句话,你就禁不起,你那样下死手的板子,难道宝玉就禁得起了?你说教训儿子是光宗耀祖,当初你父亲怎么教训你来!”说着,不觉就滚下泪来……又叫王夫人道:“你也不必哭了。如今宝玉年纪小,你疼他,他将来长大成人,为官作宰的,也未必想着你是他母亲了……”贾政听说,忙叩头哭道:“母亲如此说,贾政无立足之地。”……①这里说的,虽是二百余年前封建社会上层的伦理之情,但移之孙犁幼时的乡村百姓家,或者更具体地说,移至那时的东辽城,几乎句句皆通。普通的农民家庭里,也可能发生着诸如此类的对话,所以,孙犁被感动得泪水盈眶,那是毫不奇怪的。他的这一表现倒是说明:十岁左右的孙犁已经十分善感,他以农民的质朴感情,自发地接受着这部名著的熏陶,同时也“自发地”向我们显示:我们民族的某些重要的伦理规范、价值观念等等,已经在他幼小的心田上抽出茁壮的嫩芽。据此可知,无论在家和在外,他大概都是一个容易受到父老们称赞的好孩子。

    他不可能想到以后会当作家,但实际上,一个未来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作家的灵魂,已经在他小小的躯壳里孕育、成长了。

    《红楼梦》之外,他还读过《封神演义》、《西游记》等。这些书大半都是借来的。因为要买一部,就得费去一两天的食用之需。那时孙家虽稍富裕,也还十分节俭,就连孙犁的小学课本,有些还是母亲求人抄写的,哪里舍得花钱去买这些“闲书”?在他读的这类中,《西游记》也是他顶喜欢的:“今天过一个山,明天过一个洞,全凭猴哥神通广大,变化无穷,战胜妖魔,得到西天。看这故事的时候,我们比唐僧还着急,一个山没过去,便想着下回书那个洞了……”①

    书之外,幼年的孙犁还喜欢画。他说:“人天生就是喜欢美的。”②这样说固然不错,因为在农村,多苦的人家,屋里都会有点儿美术,即使是从香烟盒上剪下的一只鸟儿、一张美人像也罢。但是,我们想在特殊的意义上再重复一遍这句话:孙犁的天性就是喜欢美的,对于美,他爱得比一般人更加执著,这是有目共睹的。对于美术,他从小就有一种追求,“就在我生活最不安定,最困难的时候,我的书箱里,我的案头,我的住室墙壁上,也总有一些画片。它们大多是我从杂志上裁下的。”“对于我钦佩的人物,比如托尔斯泰、契诃夫、高尔基,比如鲁迅,比如丁玲同志,比如阮玲玉,我都保存了他们的很多照片或是画像。”③这里说的,已经近乎一些特殊的习惯,因为一般人不会从杂志上裁下那么多画片,放在书箱、案头和张贴在墙壁上,何况又是生活最不安定、最困难的时候呢。至于他保存阮玲玉的照片,那也可以看出他用心之细。阮玲玉是30年代的著名电影演员,因婚姻问题受到报纸毁谤,于1935年自杀,死时才二十五岁。遗书中有“人言可畏”一句,有的记者还不服气,说报纸没有那么大力量。当时鲁迅先生曾仗义执言,以“赵令仪”的署名,在《太白》上发表《论“人言可畏”》①一文,驳斥了某些报纸的不负责任:“新闻的威力其实是并未全盘坠地的,它对甲无损,对乙却会有伤;对强者它是弱者,但对更弱者它却是强者,所以有时虽然吞声忍气,有时仍可以耀武扬威。于是阮玲玉之流,就成了发扬余威的好材料了,因为她颇有名,却无力。”孙犁当时二十二岁,他收集阮玲玉的照片,很可能是在她自杀之后,这样做,不只是对一个美的形象、美的灵魂的钦仰和怀念,更是对于正义的支持。对于丁玲也是如此。在30年代一度盛传丁玲在南京遇害,他和许多进步青年一样,是那样焦急、悬念。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他在1980年11月2日给丁玲的信②里说:“我们这一代人,现在虽然也渐渐老了,但在30年代,我们还是年轻人的时候,都受过您在文学方面的强烈的影响。我那时崇拜您到了狂热的程度,我曾通过报刊杂志,注视您的生活和遭遇,作品的出版,还保存了杂志上登载的您的照片、手迹。在照片中,印象最深的,是登在《现代》上的,您去纱厂工作前对镜梳妆,打扮成一个青年女工模样的那一张,明眸皓腕,庄严肃穆,至今清晰如在目前。”在这些热诚的话里,读者能够感到,他在老年还保存着青年时代的天真,在对丁玲进行形容时,简直又回到青年时代去了。

    是的,爱美是人的天性,人都爱美,爱画,爱好看的色彩,等等;但是,恐怕远非人人爱得像孙犁那样有自己的选择,有深刻的内涵……。

    这个特点,在孙犁还是孩子时,就显示出来了。当然,那时他几乎没有机会欣赏到高级艺术,他能看到的,只是民间的、普及的,如年画之类。但是,正是这些进入千家万户的年画,给了他很多知识,使他知道了很多故事,特别是戏曲故事。每年春节,从旧历初一到十五,街上还出现一种用长绳串起来的作牙旗状的大型连环画,悬挂在大街之上,称“吊挂”,那是先在白布上涂一层粉,再绘以人物、山水、车马等,故事多来自封神、三国、五代残唐、杨家将等演义,一般妇女、儿童看不懂,已经读过这类书的孙犁是看得懂的。他也赶庙会和赶年集,那里卖画的多,是不用买门票的展览会,孙犁最喜欢去。在年集上,有年岁大的同学告诉他:如果去捅一下卖画人的屁股,他就会拿出一种叫做“手卷”的秘画,也叫“山西灶马”,好看极了。孙犁认为这些说法不经,没有去理。

    倘若说,东辽城小学那两间改作教室的泥房是第一课堂,那么,上面讲的这一切就是孙犁的第二课堂。看起来,这个第二课堂要生动、活泼得多。他在东辽城小学读了四年,至少在这四年中,他更喜欢这个第二课堂,他在这里找到了自己,也发现了世界,从某种意义上,也像孩子们走出“三味书屋”,来到了“百草园”吧。

    当然,他终究还要回到“三味书屋”去,回到第一课堂,何况,这时已经是另一个时代,“三味书屋”早已变成国民小学了呢。

    在北方,农村学龄儿童的家长们有请老师吃饭的习惯,尤其在每年春天刚开学时,他们留有过年的酒菜,饭桌上还比较丰盛。孙犁的家里每年请两次老师,席间,他的叔父向老师要求,不要打孙犁,因为他有病。据我们想来,孙犁自幼文弱,好静不好动,不是讨打的顽皮孩子,叔父所以这样说,固有防患未然之意,多半则是体现了家长对孩子的爱护之心。

    在课堂上,他念的是新课本,没有读过什么古文,但在农村接触的文字,如公文告示、匾额对联、婚丧应酬文字等,还大都是文言或半文言。他读的第一篇古文,是本家“私乘”——即某种意义上的家史吧:父亲在安国县经商多年之后,一心为祖父立碑,请一位前清进士写了碑文,托小学老师教孙犁习读,以便在举行立碑仪式时当众朗诵。父亲把这事看得很重,除出于光宗耀祖之虔诚,还寄有望子成龙之意。这样,孙犁就在每天课后读起碑文来。他当时只有十岁,并不明白碑文的意思,完全是生吞活剥地读。立碑那天,他居然读得很成功,受到了人们的赞赏。他后来回忆这件事说:“这篇碑文的内容,已经完全不记得,经过几十年战争动乱,那碑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但是,那些之乎者也,那些抑扬顿挫,那些起承转合,那些空洞的颂扬之词,好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①

    孙犁后来喜欢读古书,也喜欢作些古文,这篇启蒙教材大概也起了些作用。

    游出一步——在安国

    本来,按照孙家的实际情况,当孙犁念完四年初小,就该务农或是出外习商;因父亲听信安国县邮政局长的话,发愿让他升学,以便考入邮政。他们认为,在邮政部门办事,就是得到了铁饭碗。对于一般人家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务实、更有吸引力的了。所以,就在孙家举行立碑“大典”的第二年,即1924年,他随父亲来到安国县城,进入高级小学,那年他十一岁。

    东辽城距安国县城六十华里,这一次他与父亲共骑一匹驴,父亲把他放在前面,在日影憧憧中蹒跚在乡间土路上,还真有一点儿古风呢。在路过河流、村庄的时候,父亲为加小心或是恭谦礼让,照例下来,牵着驴走,孙犁还是坐在上面。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他们才到了县城。

    安国县明时曾并入祁州,所以旧名又称祁州。它位于安平县的西北方向,再往北偏东下去一百二十华里,就是保定了。我们以后就会知道,安平——安国——保定,这个由三点连成的不等边三角形曲线,在孙犁的生命途程中是多么重要。这是孙犁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所迈出的最初几步,这几步,给他的学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使他逐步游向了时代激流的深处,在那里,他能够触摸到时代的强大脉搏,探听到生活的最新消息。

    安国县是有名的药材聚散之地,被人们称为“药都”。据传说,各路药材,不到祁州就不灵,必须在祁州转手,再运往全国各地。这种说法的真实性虽然值得怀疑,但对刺激药材生意的繁荣,客观上起了舆论的作用。“每年春冬庙会(药王庙),商贾云集,有川广云贵各帮。药商为了广招徕,演大戏,施舍重金,修饰药王庙,殿宇深邃,庙前有一对铁狮子,竖有两棵高大铁旗杆,数十里外就可以看到。”①北方平原上的一个县,能有如此气派,也堪称是一代之壮举,不朽之盛事了。

    孙犁随父亲进城,一到南关,就进了繁华地段:“先过药王庙……再过大药市、小药市,到处是黄芪味道,那时还都是人工切制药材。大街两旁都是店铺,真有些熙熙攘攘的意思。然后进南城门洞,有两道城门,都用铁皮铁钉包裹。”②写到这里,我们忽发奇想,报载:人参之乡吉林省集安市百岁老人很多,每万人中就有两名。有关人士分析,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喝的水、吃的饭,甚至还有呼吸的空气,都含人参成分,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得以延年益寿。那么,在“药都”呢?这里的黄芪味道,这里的千百种仙草龙骨,就没有使安国人民受到濡染?就没有影响他们的呼吸吐纳、生活起居?孙犁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对于这里的特殊生活环境和人们的生活习性,也会留下异样的印象吧?

    “永吉昌”店铺在城里石牌坊南边路东,东家姓张。孙犁的父亲这时已经升为“掌柜”,每天掌灯以后,坐在柜房的太师椅上,默默地抽着旱烟,看学徒们打算盘。夜晚,他睡在放钱的库房,孙犁很少进去,——他是和学徒们睡在一起。

    店铺也还有几分古雅:进了黑漆大门,有一座影壁,下面是鱼缸,种着玉簪花。进了院子,还有荷花和别的花草。

    店铺的对门是县教育局,父亲认识那里的几位督学。在孙犁入学考试的作文中,有一句“父亲在安国为商”,一位督学说,“为商”应写作“经商”,父亲叫孙犁谨记在心。他被录取了。店铺每日两餐,和孙犁上学的时间不一致,父亲在一家面铺给他立了个折子,中午在那里吃,晚饭回店铺吃,早饭则由父亲起早单做。

    这终归不很方便,半年以后,母亲和表姐便也来到安国,住在一家姓胡的闲院里。胡家是地主,雇有一名长工和一名女佣,父亲告诉孙犁,女主人是他的干娘,干爹是一家药店的东家,已经去世。干娘待孙犁很好,她的小儿子和孙犁同上高级小学,却对他有些歧视。

    给他留下了好感的,是一位干姐。这位干姐在女子高级小学读书,长得洁白、秀丽,好说笑,对孙犁很是热情、爱护。她的刺绣和画的桃花,也令孙犁神往。我们知道,孙犁从幼年时就喜欢画,但他自视手笨,“在学校时,美术一课,总是勉强交卷”①。现在遇到这样一位干姐,印象之好,可想而知了。

    干姐还好看《红楼梦》,有时坐在院子里,讲给孙犁的表姐听。这位表姐幼年丧母,由孙犁的母亲抚养成人,虽不识字,记忆力很好,她能记住和复述《红楼梦》里的故事。有现实生活中的两位女孩子做陪衬,也对《红楼梦》发生了浓厚兴趣的孙犁,该是有助于他对这部古典名著产生更多的联想吧!

    在封建传统势力很深的中国社会,才女是格外敏感的,但也常常因此“薄命”,因为强大的外在压力,很容易撞碎那由敏感的思维编织成的一个个好梦。不知是否和这一因素有关,那位干姐在结婚以后,不久就患肺病死去,连生命的结局,竟也和《红楼梦》中的人物相同。现实生活中的这个悲剧,也会令同样敏感的孙犁感到惆怅的吧!

    一般地说,孙犁对他童年接触过的女孩子,都留下了较为亲切、清晰的印象。除了这位干姐的故事,我们还从他的笔下得到一个远房妹妹的故事。那是在东辽城,在他还上初级小学的时候,也一并补叙在这里吧。

    他们住在同一条街上,又是一位“性格温柔,好说好笑,和我很合得来”②的女孩子。他们在过年时玩的“撞钟”游戏(即用铜钱在砖墙上撞击,远落者投近落者,击中为胜),已使一面墙“弹痕”累累,刻下了小儿女的无限情趣;至于他们一同养蚕的事,那更是用两双辛苦的小手,去共同编织一个美好的梦了。

    在北方的春天,当田间做为地界的桑棵刚长叶子的时候,儿童们的养蚕事业便开始了。因为北方桑树很少,他们只能在一个小纸盒子里养上几条蚕,希望它们吐出的丝,能够结成一片薄薄的“绵纸”,好去垫他们的墨盒。这事业不大,在孩子们却看得庄重,因为这关系到要把他们的愿望变成现实。何况,蚕儿又是那样娇嫩,常常是“喜剧还没演到一半,悲剧就开始了。蚕儿刚刚长大一些,正需要更多的桑叶,就绝粮了,只好喂它榆叶。榆叶有的是,无奈蚕不爱吃,眼看瘦下去,可怜巴巴的,有的饿死了,活下来的,到了时候,就有气无力地吐起丝来。”①在这艰难的事业中,孙犁和这位远房妹妹的蚕,放在一处养。她答应,她的蚕结出丝来,也铺在孙犁的墨盒里。“她虽然不念书,也知道,写好了字,就是我的锦绣前程。”②像别的孩子一样,她也只收获到一片薄薄的绵。她就献出这片薄绵,去帮助织造童年伙伴的锦绣前程……等到孙犁年老回乡,再次看到这位远房妹妹的时候,已经几乎认不出她来。她患过多年淋巴结核,脖颈和胸前留下了一片伤疤,同时性格也由“温柔”变得泼辣,人称“不好惹”。对此,孙犁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不要责备童年的伴侣吧。人生之路,各式各样……美丽的梦只有开端,只有序曲,也是可爱的。我们的童年,是值得留恋的,值得回味的。”“她对我,也会是失望的。我写的文章,谈不上经国纬业,只有些唱本。并没有体现出,她给我的那一片片小小的丝绵,所代表的天真无邪的情意。”①这位远房妹妹和上面讲到的干姐,还有一位盼儿,都给孙犁的童年留下了美好的记忆。人们会发现:这位曾因长于塑造妇女形象而称誉文坛的作家,原来从童年时起就对他的一些小女伴怀有深刻而友善的印象。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在他的笔下看到这类小男伴②。同样有个性和有斤两的小男伴,也许在今后会从他的笔下降临?不过,即令真是这样,那也是迟到的了。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二回里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看起来,这位作家在后来者中也不难找到同调。

    再回过头来说安国吧。孙犁在这里度过了很有意义的两年,他所在的高级小学,位于城内东北角,那里原先是一座文庙。学校的设备也还完善,特别是阅览室里有许多“五四”前后出现的新的期刊,如《东方杂志》、《教育杂志》、《学生杂志》、《妇女杂志》、《儿童世界》等等,以及许多新文学作品(尤其是文学研究会作家的作品),如叶绍钧、许地山、刘大杰等人的,使他“眼界大开”③。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大潮掀起之后,它的汹涌澎湃的激流,终于越过城市的高墙和田间小路,涌向这个小小的县城来了,这使孙犁有机会在小学时代就受到了“五四”进步思潮的启蒙教育。安国县高级小学的功课,却不令孙犁感到兴味,“学校的教学质量,我不好评议,只记得那些老师,都是循规蹈矩,借以糊口,并没有什么先进突出之处。”这样,老师也就不大受到尊重。因为校长和几位老师都姓刘,学生就都给他们各起绰号,以示区别。教孙犁国文的老师叫大鼻子刘,有一天上课,他叫学生们提问,孙犁问:什么叫“天真烂漫”?他笑而不答,使孙犁莫名其妙。直到后来孙犁也教小学,才悟出这是教员的滑头,就是他当时也想不出怎样解答。coc1①孙犁:《蚕桑之事》,1987年8月23日《光明日报》。

    ②在《乡里旧闻·干巴》(《孙犁文集》第四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一节中,他写了一个叫“小变儿”的孩子,但这孩子的性别问题,一直是村民们的一个谜,还没等人们弄清,这孩子就因为到没人看见的水坑去洗澡,淹死了。

    ③《〈善閛纪年〉摘抄·在安国县》,《孙犁文集》第七卷,百花文艺出吧1982年版。coc2

    父亲一直想着让孙犁考邮政。后来,一位青年邮务员分配到安国县邮局,父亲就叫孙犁和他交好。在他公休的时候,孙犁常和他到城墙上散步。他好像并不鼓励眼前的小伙伴谋得邮政的职业,相反,倒是常常感叹这一职业的寂寞,枯燥,远离家乡,举目无亲……父亲还请了一位老秀才,做孙犁的课外老师,专门教他念古文。他教孙犁念的是一部《古文释义》,还在集市上代买过一部《诗韵合璧》,想让孙犁攻习。时代不同了,老秀才已成背时人物,失了先前的精气神。孙犁看他走在街上的那种潦倒状态,以为古文是和这种人物紧密相联的,实在鼓不起学习兴趣。这样,他教的《古文释义》没有给孙犁留下多少印象,那部《诗韵合璧》也被丢到一旁去了。

    两年后,孙犁到了保定,母亲和表姐也搬回原籍。

    再见,故乡

    像一只翅膀渐渐变硬的小鸟,孙犁飞出了东辽城,现在,就要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了。他就要离开故乡的田野和乡亲们的熟悉的面孔,到一个比较陌生的城市去了。

    一般说来,他降生的滹沱河畔的那个小村庄及其周围,大不过方圆几十里吧,在自给自足的、极少变动的农业社会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一生都可能不会走出这个家乡的圈子。我们说过,由于时代的变化,农业社会的“稳定性”正在受到冲击和破坏,农村也在逼迫或选择着自己各式各样的子弟进入城市。从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看,孙犁比一般同龄人占有优势,是农村中的“尖子”,他之被时代的浪潮率先裹挟而去,是必然的。那时的一个中学生,在农村里,就是凤毛麟角了。

    但这对孙犁来说,并不是轻松的事。像他自己说的:他这人家乡观念重,安土重迁。在他已经度过的七十多年的岁月中,他真正呆在家乡的时间很短,只有十几年的样子,其余的时间,全在外地度过。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晋察冀,也无论是在歌声不落的延安,抑或是在喧嚣纷扰的天津,他都不止一次地表达过思乡的感情。离开家乡这些年来,他常常是身在江海,心怀“魏阙”,在外地生活的时间虽然长,感情的重心却总在故乡身上。在他和故乡之间,有一种默契,这默契可以用印度古代作家迦梨陀娑的剧本中的人物对话来表示:黄昏的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开树根,你走得再远也不会走出我的心。①

    人们对故乡的感情,是从童年时起就培养起来的。孙犁曾说,爱国主义是人的一种天性。我们还可以说,乡情也是一种天性,是人的与生俱来的一种感情。在孙犁的童年世界中,故乡处处显示着她的魅力,——一种具有创造精神的魅力。譬如农村唱大戏,单看戏班的水平和演出条件,它们无法和城市相比,但在故乡的土地上演出,由于环境的参与作用,演出的场面就变得精彩多了:我的村庄小,记忆中,只唱过一次大戏。虽然只唱了一次,却是高价请来的有名的戏班,得到远近称赞。并一直传说:我们村不唱是不唱,一唱就惊人……

    唱戏一般是三天三夜。天气正在炎热,戏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挤进去就是一身透汗。而有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此时刻,好表现一下力气,去“扒台板”看戏。所谓扒台板,就是把小褂一脱,缠在腰里,从台下侧身而入,硬拱进去。然后扒住台板,用背往后一靠。身后万人,为之披靡,一片人浪,向后拥去。戏台照棚,为之动摇。管台人员只好大声喊叫,要求他稳定下来。他却得意洋洋,旁若无人地看起戏来。出来时,还是从台下钻出,并夸口说,他看见坤角的小脚了。①这戏唱得确有生气,不然,在那炎热的天气(当时正是夏秋之间,农民连得透雨,眼看丰收有望,才酬神谢雨,花钱演戏的),哪来的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又何须好事者来扒台板?京戏或河北梆子,本来都源于民间,是因为得到群众生活的营养,才蔚然成风、飞黄腾达、闯进宫廷和通都大邑的。现在,这类戏在民间演,就是回了娘家,它们吸吮着大地的乳汁,和群众声息相通,所以才能达到台上台下,心照不宣,一曲未终,万头攒动。这些,就是故乡的参与作用。故乡,是有创造能力、创造意识的。戏是这样,人也是这样,都需要来自故乡和大地的营养。特别是像孙犁这样具有文学禀赋和气质的人,更是如此。上面是他幼时在家乡看戏的情景,中年以后,这情景变成了他的著名长篇《风云初记》里的一个场面:

    ……在从前,乡村演唱大戏,总得请上几个管台的人,管台的工作,是维持台下的秩序。乡下人看戏,要拼着全部力气和一身大汗。戏唱到热闹中间,比如《小放牛》唱到牧童和小姑娘对舞对唱,《喜荣归》唱到花头一手叉腰一手扬着花手娟来回踏碎步,《柜中缘》唱到哥哥要开柜、妹妹不让开的时候,台下就像突然遇到狂风的河水一样,乱挤乱动起来。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讲究看戏扒台板,就像城里的阔人,听戏要占前五排一样。他们通常是把小褂一扒,三五个人一牵手,就从人群里劈进去。挤到戏台前边,双手一扒台板,然后用千钧的力量一撅屁股,这一动作,往后说可以使整个台下的人群向后一推,摧折两手粗的杉篙,压倒照棚外的小贩;往前说,可以使戏台摇摇欲坠,演员失色,锣鼓失声。当这个时候,管台的人,就站到台前边来了,他们一手提着烟袋荷包,一手一按一扬地喊;“乡亲们!这是和谁过不去呀?还看不看戏呀?”态度既从容又急迫。这样台下就会渐渐安静起来,管台的笑一笑,又退回打锣鼓的后面,抽着烟看戏去了。①

    像这样的描写,可以使我们联想到鲁迅的《社戏》,它们都具有强烈的生活气息,都得自童年时期对故乡生活的记忆。作家的生命力,是和他的作品的生命力同时存在的,第一个赋予这种生命力以内容和形式的,便是故乡。也正因为是第一个,故乡对于作家的生命形式,具有创造意味。有人说,作家的本钱是他的童年,那意义,也和这里说的差不多吧!

    故乡带给他许多喜悦。哪怕是一副简单的锣鼓,故乡的敲打声也最有诱惑力。每年春节前后,有多少个夜晚,孙犁被这敲打声从家里召唤出来,和孩子们一起,加入到成年人的“联欢”队伍。乡亲们也是刚放下饭碗,集在街头,围着一面放在木架上的大鼓,有的敲着锣,有的扬起镲,兴致勃勃地敲打起来。特别是那鼓手,抡起两只鼓槌,交替敲着鼓心和边缘,随意地变化着音响和节奏,以调剂人们的情绪。鼓是这些打击乐器中的主力,也起指挥作用,因而鼓手就成了这支乐队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角色了。如果遇有求雨或出村赛会,那更是鼓手施展技艺的机会,他们高高站在拉着鼓行进的大车上,舞动鼓槌,击出各种花点,不断地把人们的情绪引向高潮。在北方,几乎每个村庄都有这样一副锣鼓,通过娱乐,起到了联络感情的作用。

    比起锣鼓,更简单的是冬季夜晚更夫敲打木梆子的声音。这也给幼年的孙犁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东辽城虽然只有百来户人家,倒也有穷有富。每年冬季,由富户出些粮食,雇用一名更夫,每逢夜深,更夫沿街巡逻,徐缓的、钟摆似的梆点清晰可闻,人们习以为常,并不扰乱梦的安宁。相反,人们还可以从打更的遍数,推算着天明的时间。当梆点变得急促繁乱起来,人们就要警惕了,那是更夫发现了可疑的情况。这时,孙犁的母亲就会机警地坐起,披衣谛听。其实并没有什么情况,过了一会儿,梆点又变得钟摆似的单调、平缓,母亲就又吹灯睡下了。

    在打更的人里边,有一个他叫做“根雨叔”的人,和他家是近枝。每逢根雨叔打更,对他家尤其有个关照,虽然孙家住在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他还是一直打到门前。遇有什么紧急情况,还会用力敲打几下,叫母亲经心。在冬季的夜晚,农民用这简单的声音,传递着温暖的关切。根雨叔自己的境遇却不大好。他的父亲嫌儿子不够孝顺,上吊死去;他到老来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学了父亲的样子。这在村民中留下话柄:一辈儿跟一辈儿,辈辈不错制儿。其实,农村中的这些不幸,多半都为一个“穷”。所以,幼时听惯了打更声的作家,老年发出了这样的慨叹:“延续了两代人的悲剧,现在可以结束了吧?”①在故乡的冬夜,孙犁虽然听了那么多年平缓中时现杂乱的梆点,却没有发生过什么盗案(除去偷鸡摸狗的小事)。大的抢案,他在全县也只听说过发生一次。“这并不是说,那个时候,就是什么太平盛世。我只是觉得那时农村的民风淳朴,多数人有恒产恒心,男女老幼都知道人生的本分,知道犯法的可耻。”“后来我读了一些,听了一些评书,看了一些戏,又知道盗贼之中也有所谓英雄,也重什么义气,有人并因此当了将帅,当了帝王。觉得其中也有很多可以同情的地方,有很多耸人听闻的罗曼史。”②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死,却使他不能忘记,那就是第一个借给他《红楼梦》的“四喜叔”。四喜叔中年潦例,每逢集市,就挟把切肉刀,帮人家卖熟肉。无论是牛肉、马肉或驴肉,在他那明亮锋利的刀口下,都像刨花一样飞扬出来,整齐地码在圆形的肉案上,给顾客夹起烧饼来,既好看又好吃。在他工作的时候,四周往往围满了人,他则顾盼神飞,谈笑自若。他的令人赞赏的刀法,使他获得了一个浑名——“飞刀刘四”。有一次散集后,主人请他吃了顿饱饭,又喝了一些酒,他就挟着菜刀回去了。走在路上,迎面过来一辆自行车,他忽然大喊一声:

    “下来!”

    “下来干什么?”那人认得他。

    “把车子给我!”

    “给你干什么?”

    “不给,我砍了你!”他把刀一扬。

    那人回头就报了案。他也回家睡觉,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第二天早晨,他被捉进县城。县长不问青红皂白,把他枪毙,作为“治绩”向上报告。像阿Q一样,他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落了个大团圆结局,那本孙犁读过的《红楼梦》也不知去向了。对于这个不幸的事件,孙犁的结论是:“看起来,是生活决定着他的命运,而不是书。而在我的童年时代,是和小小的书本同时,痛苦地看到了严酷的生活本身。”①孙犁很爱故乡的风俗。有时候,这些风俗也在揭示着生活的另外一些方面,它们使孙犁兴奋,也使他思索。下面便是一例:

    小康之家,遇有丧事,则请小戏一台,也有亲友送的。所谓小戏,就是街上摆一张方桌,四条板凳,有八个吹鼓手,坐在那里吹唱。并不化妆,一人可演几个角色,并且手中不离乐器。桌上放着酒菜,边演边吃喝。有人来吊孝,则停戏奏哀乐。男女围观,灵前有戚戚之容,戏前有欢乐之意。中国的风俗,最通人情,达世故,有辩证法。①一般认为,比起城市,农村中的人物总是更保守、更封建一些。其实并不尽然,这里也有相当“开放”的人物。孙犁家的前邻,有一位和英法联军交战时伤了一只眼的农民,人们叫他瞎老亭。也许是英雄失意吧,他总是一个人呆呆地、直直地坐在屋门口,坏了的眼睛紧闭着,面容愁惨,老像回忆着什么不愉快的事。他这样子,孩子们见了有些怕,不敢接近他,村里人也不大到他那里去。但是,他的一个邻居寡妇却常到他那里去,并且半公开地在夜间和他作伴。这位老年寡妇毫不隐讳地对妇女们说:“神仙还救苦救难哩,我就是这样,才和他好的。”②这事出在孙犁的故乡,也是一种很新鲜的见解。

    下层人民有他们自己观察问题的方法,有他们自己的道德视角,也有他们自己的语言表达方式;他们不读书,固然较少开化,但也容易依直接经验定取舍、权利害,不受书本成法的限制。孙犁多年以后,写过一篇《香菊的母亲》,对于那位和丈夫的弟弟共同生儿育女的中年妇女,也进行了道德方面的辩护。

    总之,孙犁的故乡也许方圆不过几十里,但就它的蕴纳看,就它所具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地理、风俗、人物等各个方面的一般面貌看,却也能代表当时中国的基本国情,——至少在农村这个范围里是这样。所以,这方圆几十里,实在也并不小。

    孙犁的故乡是如此厚实有力,作为他童年时期的摇篮,他从这里汲取了足够的营养,有力气向更远、更大的天地飞翔了。

    再见吧,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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