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玩忽职守:医务人员的“冷漠病”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蔡建文 本章:三、玩忽职守:医务人员的“冷漠病”

    是谁让孩子成了植物人?

    一个缺乏医德的医生,毁了一个孩子和一个家庭。这个家庭已经陷入了绝境……这是杂志1997年第11期报道的一起令人痛心与愤慨的医疗事故——

    1992年4月25日下午7时许,山西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田斌与妻子张玲玲在家里做好饭后,正要出门找儿子回家吃饭,突然听到楼下的孩子们喊成一片:“田叔叔,你家大鹏吞笔帽了!”

    田斌一听就急了,冲下楼一看,只见8岁的儿子蹲在地下,双手不停抓挠着喉部,呼吸急促,脸色发白。一看儿子情况凶险,田斌夫妇拉过自行车,驮着儿子就冲出校门,将自行车一扔,拦住一辆出租车就往医院赶。

    田斌抱着孩子冲进医院,挂号的医生也急了:“抱孩子快跑,留一个人挂号就行了!”

    田斌抱着孩子冲进耳鼻喉科,一位实习医生开了透视单。在X光室里,儿子再次说话:“爸爸……我要憋死了,救我……”田斌忍住泪,正要说话,X光医生安慰孩子说:“别怕,等会儿叫医生用钳子给你夹出来就好了。”

    照片的结果很快出来了,开单的实习医生一看,知道情况严重,立刻去找大夫。这时的值班大夫名叫任玉章,但此刻他离开了自己的岗位,在不远处的家里看电视。实习医生刚说明情况,任玉章很不高兴地说:“没有床,不能救,叫他们走。”

    这是任玉章医生犯的第一个大错:气管异物是急诊中的急诊,应争分夺秒救治,这是每一个耳鼻喉科医生都懂的常识,任玉章还是这个科的主任呢!

    这时孩子的大舅赶来了,苦苦哀求20多分钟后,任玉章才慢慢穿上白大褂,双手揣在兜里,仍是一脸不高兴地朝值班室走。路途中,孩子的大舅央求任玉章走快一些,任翻翻白眼,爱理不理,仍保持着原来的步速前行。

    孩子的病情更险恶了,从爸爸的怀里猛地挣扎出来,不停地蹦跳,脸色青紫。一见任玉章走近,田斌赶紧对孩子说:“医生来了,你有救了。”这时,孩子仰起小脸,眼泪汪汪看着任玉章,嘶哑地说:“叔叔,快救我……我还要参加学校运动会……”

    任玉章连门都不进,斜靠在门框上,看也不看孩子,说:“我说过了,没有床,你们走吧。”

    田斌一听话头不对,就赶紧低头对儿子说:“告诉医生叔叔,笔帽卡在哪儿?”儿子指指喉咙,想说一句什么,却只看嘴动弹,听不到有声音发出来。

    见任玉章仍无动于衷,田斌就说:“透视室的大夫说你们有日本进口的镜子,用镜子一照就能看见,就可以把笔帽夹出来。”任玉章说:“看见也不行,看见就能取出来吗?我没床,你们走吧!”田斌问:“大夫,孩子都这样了,你要我们上哪儿去,出了危险你管不管?”任玉章不耐烦地说:“你愿到哪儿就到哪儿,出了危险我也不管!”眼看着孩子小眼睛已经闭上了,张玲玲就一下跪在任玉章的面前,说:“求求你了,救救我的孩子……”

    而任玉章双手一直插在兜里,再也不愿搭腔。

    ——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面对着下跪的病人家属,依然作出了见死不救的选择!

    万般无奈中,田斌夫妇只好抱着儿子出了省人民医院大门,刚好孩子的姨姥坐着出租车赶来了,一家人就赶紧上车,往山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赶。车刚开出去有五六分钟,张玲玲怀里的孩子突然浑身一软,呼吸停止了。听听孩子的胸口,心跳也没有了。车里顿时哭成一片。

    到了山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耳鼻喉科的王斌全主任正在病房,闻讯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过来。他知道气管异物的后果,更知道一秒钟也不能耽误。王斌全主任跑得太急了,在急诊室的门口重重摔了一跤,皮鞋的帮子都摔裂了一道口子。他爬起来继续跑。情况万分危急,王斌全医生接过孩子就放在地板上,顺手抓起一把刀片——他用来剃胡子的普通刀片,甚至连消毒都来不及做,就把孩子的喉部切开,用一个普通的钳子,将那个卡在孩子喉咙处一个多小时的笔帽取出来了。因为窒息的时间太长,伤口甚至连血都没有出。

    “马上人工呼吸!”王斌全医生一声令下,一群医生围上来。20分钟后,孩子的心跳渐渐恢复,但仍没有呼吸。王斌全大夫把一个连着胶管的皮球交到田斌夫妇手里,胶管的另一端插在儿子的气管里。王医生要求一分钟捏16下,不能多也不能少。整整捏12小时,孩子呼吸才慢慢恢复正常,而夫妇俩的指头都肿了。

    命保住了,但更大的灾难降临了:孩子因为脑部长时间缺氧,成了植物人。从此,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突如其来的灾难,击垮了这个家庭的每一个人。然而他们当时并不知道,这仅仅是黑色乐章的开始。

    儿子成了植物人,双手紧握,身体僵硬,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醒,一点规律也没有。最辛苦的事情是,儿子只有在母亲的怀里才能安睡片刻。于是,从灾难的第一天起,张玲玲就把儿子抱在怀里,端端正正坐着,背靠墙,一夜又一夜,一年又一年。儿子在医院住了三年,张玲玲就这样抱着儿子坐了三年。她所倚靠的那面墙上,被她磨得显现出一个清晰的背影。家里的那面墙上,也有着同样光滑而清晰的人形背影。

    更催人泪下的是,张玲玲慢慢养成了近乎特异功能的习惯:儿子睡着后,她只消几秒钟也跟着熟睡,不论白天黑夜,也不论家里有无客人,而儿子一醒她就立刻醒来……

    儿子不能自主进食。张玲玲按医生的要求,用一根50毫升的粗针从鼻饲管里推营养液,稍不小心,就会呛着儿子。那么粗的针管,张玲玲前后推断过四根。后来,孩子不用鼻饲了,张玲玲就用嘴把食物嚼烂,一口口喂到儿子嘴里去,就像老燕子喂窝里的小燕子。

    儿子要不停接受治疗。可怜的、无知觉的儿子,每次治疗头上要同时插七根输液管;用针灸治疗时,小小的脑袋上竟然插了30多根银针,每捻一下,该抽搐的儿子静如死水,一旁的母亲却心如刀绞……

    儿子自小怕吃中药,一闻到中药味就没命跑,而现在,再苦再多的中药汁灌到他的嘴里去他连眼皮也不眨一眨,更不吭声。做母亲的心里难受得边喂边掉泪。田斌说:“这么多年来,我们孩子打的针吃的药一辆东风汽车也拉不完。”

    五年过去了,大鹏长得与妈妈一样高了,只是腿细得像手臂,手臂则细得像麻杆。邻居和朋友每每见到大鹏长手长脚躺在妈妈怀里,细细的双腿在地上拖来拖去,都忍不住要掉泪……还有呢,儿子看上去像个小伙子了,却一不留神就把屎和尿拉一裤裆,弄妈妈一身,夏天还好,冬天就麻烦了,没有那么多替换的衣服,又怕儿子冻着,所以好多时候妈妈好几天都不换衣裤,就这样湿漉漉穿在身上,而儿子的身上却永远穿干燥的。

    最让医生和左邻右舍一提起来就忍不住落泪的是:母亲怀着绝望的希望,五年如一日,时时刻刻呼唤着自己儿子:“大鹏,醒来,妈妈叫你呢!大鹏,你醒醒,听见妈妈在叫你吗?大鹏啊……”

    为了让孩子早日苏醒,田斌上东北跑西藏,寻医问药。五年间,他跑得最多的就是北京,最紧张时,一星期一次,经常是当天就打个来回,有时车挤,就站着去站着回。

    任玉章医生拒绝治疗,贻误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行为,在太原市引起强烈义愤。事发20多天后,任玉章所在的山西省人民医院主要领导集体到山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看望田斌夫妇和孩子。张玲玲哭着问:“我们跟你们无冤无仇,为什么不能给我们抢救?为什么要害我们?”当时,省人民医院一位女纪检书记抱着张玲玲哭了,说:“完全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教育其他医生,要处理任玉章,他让我们丢脸了!”

    但是,处理的结果只是:停职检查,劝其调离。

    这等于向无医德的渎职者网开一面,任他开溜。果然,不久后,任玉章一家就从太原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等他再次露面的时候,他已经是海南一家医院耳鼻喉科的主任,拿着高薪,住着四室一厅的房子,很风光,也很气派。

    只因为无德医生任玉章的拒绝治疗,使得美满幸福的一家人从此陷入无穷无尽的灾难之中。而任玉章,五年来对被他一手造成的受难者,不要说认错,就连一声“对不起”也没有说,更不用说前去探视。

    灾难仍在继续。从1992年4月25日大鹏出事的那天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山西省人民医院一直负担着大鹏的医疗费用。植物人的生命的延续和促醒,需要大量的金钱。一支脑积水注射液,就要180元,而每星期要注射一次。仅从1992年4月至1993年8月,山西省人民医院就已经支付大鹏的医疗费用17.6万多元。

    然而,1993年9月,山西省人民医院向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澄清责任。在事情发生一年零五个月之后,仅凭省人民医院的透视结果及单方面陈诉,山西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这一事件属医疗意外而不构成医疗事故。根据这一鉴定,山西省人民医院立刻停止支付医疗费用。从此,田斌一家陷入绝境。

    一个孩子因为医生的失职而丧失抢救机会,成为植物人,这还不是事故是什么?专门研究法律的田斌教授也只有对天长叹:这是什么鉴定?

    1993年11月8日,田斌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控告任玉章犯有玩忽职守的渎职罪。为了保证孩子能够得到继续救治,田斌又以人身赔偿为由,将省人民医院及任玉章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用。1996年6月1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但任玉章没有到庭。

    1997年5月,一审判决下来,法院认为:根据山西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该起医疗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巨额赔偿费用,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但被告对造成原告人身伤害结果有一定责任,故被告已支付给原告的17.6万元应予认可。

    接到判决后,田斌立刻提起上诉。

    太原市民议论得最多的话题是:无床能不能成为拒绝治疗的理由?为什么第二家医院可以在地板上用刮胡刀完成手术,而同级的省人民医院有那么好的设备,医生任玉章却不能救治病人?既然“气管异物”是急诊中的急诊,为什么任玉章医生可以拒绝治疗,并把危急病人推出医院?假如一个医生连起码的医德都没有,而法律还要保护这样的人的话,那么病人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孩子是因为任玉章的有意延误救治而终生致残的,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从此案中,我们再一次发现,医务人员对工作的任何一点疏忽、松懈,都将造成病人及其家属的终身遗憾。

    急惊风碰上了慢郎中

    《检察日报》1999年5月1日报道:1996年11月8日9时许,19岁的杨金刚的左手不慎被绞面机绞伤。11时许,被送到禹城市人民医院治疗,门诊初步诊断为“左尺、侥骨开放性骨折”,11时20分左右,杨金刚住进了外科二病房。但一直到下午3时许,他才被推进手术室。手术时间被延误三个多小时。

    手术七天后,杨秀增发现儿子的胳膊没有好转,手指开始发紫,并失去了知觉。11月15日,杨金刚被转院至山东科苑医院。专家接诊时诊断,伤口附近肌肉和软组织大面积坏死,固定钢板外露。经多次手术,虽保住了胳膊,但杨金刚左手除无名指外的四个手指不得不全被截去,仅存的无名指也没有知觉,胳膊还落下了慢性骨髓炎,至今仍有两个小孔不停地向外冒脓水。杨秀增先后向禹城市和德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两级鉴定部门均认为不构成医疗责任事故。杨秀增不服,又向省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申请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禹城市人民医院管理不善,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未对患者及时处理,延误了治疗。1999年3月16日,该委下发鉴定结论,认定此事为二级医疗责任事故。

    总算有了一个公正的说法,但杨金刚的一只左手却永远失去了,这对于一个19岁的男儿来说,是一件多么痛苦悲伤的事。4月5日,杨金刚一纸诉状将禹城市人民医院告到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他医疗费、残后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12项费用,共计53万余元。

    杨金刚还只是丢了一只手,而还有许多人因医务人员的延误而失去了生命。

    《云南日报》1993年2月1日以《她不该这样死去》为题发表了云南省外运公司二车队曹忠祥的一封来信,反映了这样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

    1992年12月8日22时,我带女友张丽去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看病。我到挂号处问:“阑尾炎该去什么科看?”女挂号员答:“内科。”我挂了急诊号,扶着女友来到内科诊室,当班的医生还没等我说完话,便说:“这病要去外科。”

    我只好按医生的指点扶着女友来到二楼,当时二楼停电,我们上了三楼。医生问:“什么病?”我说:“可能是阑尾炎。”“到二楼看。”我们又转回二楼,一位戴眼镜的男医生问:“化验了吗?”我又带着女友去化验室,可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化验员。这时,我的女友开始呕吐,连站都站不起来。我连搀带扶她又来到内科,一位医生很热情,检查后说:“可能是阑尾炎,你们抓紧时间去外科看。”

    我扶女友艰难地来到外科。我跟那位戴眼镜的男医生讲:“她又疼又吐,内科医生讲可能是阑尾炎。”他大声答道:“你怎么知道是阑尾炎?你自己给她看好了。病历本呢?”我赶忙跑到挂号处,喊了好一阵子,一位女同志才带着睡意回答:“卖完了。”我只好返回外科,那位医生语气生硬地说:“没有病历本,你叫我怎么看病?”我再三陈述女友病情的危险性,那位医生不耐烦地说:“你们去妇产科看看。”我扶着女友到妇产科时,看到一楼入口处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谈笑,诊室的门关着,我连敲开三间房门都没找到医生。我只好扶着女友再回到外科。

    那位戴眼镜的大夫不见了,我大声喊:“医生,医生,人不行了!”喊了好一阵都不见医生的身影,一位女护士坐在屋里不闻不问,我发火了,挥拳把挂在门上写着“办公室”的玻璃牌打碎,我又呼喊了一阵,还是没有一个医生出来。我流着眼泪,扶着女友,好不容易才回到女友的宿舍。这时,已是次日零时30分。我为她烧好开水,到1点23分,跟她同宿舍的女伴打了招呼,我才离开。9日6点45分,张丽的同伴急匆匆把我找来,只见张丽喊着:“疼!疼!太疼了!”我急忙找来车,赶到昆明市中医院,医护人员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可人已经死去了。

    据《云南日报》社记者调查,曹忠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张丽去世时只有21岁,生前在省外运公司食堂做了个把月的临时工,得知她死亡的噩耗,人们无不为之痛惜。

    对于救死扶伤的医务人员来说,还有什么比抢救病人的生命更重要的呢?可是,偏偏有些人,虽然也穿着白大褂,拿着听诊器,却不履行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对生命的冷漠与麻木达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

    1990年1月9日的《健康报》发表的一封读者来信《天职难敌电视瘾》,堪称医疗界的奇闻:“有位老乡告诉我,上月的一个周末,他的儿子得了急性阑尾炎,住进某医院需立即动手术。值班的医生说:‘星期六晚上有好电视节目,我们不做手术了。’幸亏院长在场,他说:‘今天不做手术,孩子就没救了!’在院长的督促下,那位值班医生只好不情愿地给患儿开了刀。人命关天,身为医生,居然有如此电视瘾,真令人震惊!”

    为了看电视竟不顾病人的生命安危,这岂只是让人震惊,简直让人愤慨——如此草菅人命,不仅不配当医生,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

    急诊为什么不急?

    一位医学家说:急诊是医疗第一线的前哨,急诊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安危,医院和医务工作者不能掉以轻心。

    而现在许多医院,急诊却只是病人急,只是病人家属急,而一些急诊医生却处事不惊,见急不急——爱看电视的照样看电视,在打牌赌博的照样打牌赌博,已睡觉的懒得起床……病人求救不理,病人家属下跪不管,一副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的架势。在他们的眼里,病人的痛苦,病人的生命,都只不过是医学书上的一个个符号,标本室里的一个个标本。他们就是漫不经心地摆弄这些符号和标本的人!

    可怕的心态,可怕的行为,必然产生可怕的结果。翻开医疗事故档案,我们不无痛心地看到,许多人就是因医生的延误而丧命,就是因医生的麻木而屈死,就是因医生的见死不救而眼睁睁地死去……

    有一位年过半百的中学教师,在丈夫出差期间,突然卧床不起。她丈夫的同事闻讯,立即把她送到当地一家综合医院抢救,当天适逢星期日,这家医院的门诊部各诊室都房门紧闭,急诊室虽可以进去,屋里却空无一人。问挂号室护士:“医生在哪里?”答日:“不知道。”请她找医生,她说:“我到哪儿去找?”向她借用电话,她说:“不外借。”护送人员只能跑到院外公用电话亭,向这家医院总值班室挂电话求助。从病人被送抵急诊室,到护士给病人扎入输液针头、进行治疗,病人等待了27分钟。如果这个女教师患的不是美尼尔氏综合症,而是心脏病、脑溢血,耽搁27分钟带来的后果又将如何呢?这位急诊大夫的回答是:“哪有这么凑巧?医院见得多了。”

    这不是凑巧,而是经常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一般来说,急诊病人都病情危急,稍一延误,都将导致无法挽回的悲剧。

    有一位新闻记者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天黄昏,他回单位办事,不慎摔跤,左膝被花岗岩台阶坚硬的边缘磕破,鲜血从长2厘米、深半厘米的伤口外涌。在一家医院治疗过程中,他始终未见到值班的急诊大夫,为他治疗的是尚未大学毕业取得行医资格的两名实习生。一般伤口均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必须及时进行清创术,并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以预防破伤风。必要时还需拍X光片,检查是否伤及骨骼。两名实习生不具备这些常识,未清洁创口即要动手包扎,经伤员提醒才想到要打破伤风针,最后用肯定的语气说:“仅是表皮伤。”让他离去。半月后,伤口愈合,揭开纱布,他左膝突起豌豆大一块骨痂。

    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急诊科室建设方案》明确规定“急诊工作第一位的任务是及时、迅速、准确地治疗和抢救急、危重症病人”,“急诊室要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急诊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实习医生不得单独值急诊班”,“急诊病情往往比较复杂,关键是认真负责”。如此事关人命的规章制度,却被一些医院和医务人员公然践踏。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急诊医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大多数医院都非常重视急诊室建设。但少数医院出现的急诊室形同虚设、急诊制度流于形式、急诊医护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现象,却严重威胁着病人的生命安危。究其原因,主要还是这些医院疏于管理。有的片面强调急诊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自己原谅自己的工作不足,有的即使见了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医生护士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对外则用一大堆客观原因,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一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急诊工作也缺乏足够的正确认识。检查急诊室规章制度只听汇报,不看实际。发现问题以后,轻描淡写,不限期进行改正。这一切,都是导致急诊不急的重要原因。

    1998年11月14日零时,住新田县生资公司宿舍的退休干部吕增燕突发心脏病,其次子吕新陵闻讯,于零时1分09秒用手机拨打了新田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电话,将父亲的病情及住址告诉了值班人员,要求抢救。值班人员答应:“马上来!”零时7分04秒,急救中心还未来人,吕新陵再次打电话给急救中心值班室,值班人员答复:“就来了。”零时13分50秒,吕家仍不见急救中心的人影,吕新陵第三次拨响了急救中心的电话,值班人员称:“车子已经去了。”

    又过了几分钟,还不见急救中心的车和人,吕家只好向新田县中医院打电话求救,中医院医务人员闻讯迅速赶到了吕家,对病人实施了紧急抢救,但终因延误了抢救时机,吕增燕老人于当日1时死亡。

    1999年1月10日,吕增燕的妻子谭爱云和四个儿子以新田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是导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为由,向新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2万余元。而医院则以救护车被运煤卡车堵住为由,拒不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新田县人民医院开设的急救中心,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机构,患者住址与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相距仅400米,医护人员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前往急救现场,由于医院方的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4万元。

    吕增燕虽然不能再复生,但总算讨了一个公道,而昆明的雷洪明却因医院的急救电梯不救急,失去了抢救机会撒手人寰,至今也没有谁承担责任,好像是他命该如此。

    1998年2月21日下午3时许,雷洪明在家中突然口吐鲜血,惊慌的家人忙打“120”求救,但由于电话屡拨不通,情急之下自行将其送到离家较近的市延安医院。12小时后患者停止了呼吸。

    5月20日,雷洪明家属对院方提出三点疑问:

    1、病人从下午4时送至急诊科,医务人员仅给其输液,未采取其他措施;2、下午7时左右急诊科通知病人家属转住院部内三科急救,转科途中,由于电梯无人值班,耽误了一个多小时;3、晚10时左右送至住院部,仅只输血输液,而病人将正在输液的针头挣脱,医务人员因找不到血管,就停止了输液。这是否涉及医疗事故?

    据《南方周末》1998年7月3日报道,延安医院于当天便作出书面答复,诊断死亡原因为“肝硬化,上消化道大出血,失血性休克,循环衰竭”,并称“医院在患者入院后诊断明确,救治措施到位,没有延误对患者的抢救”。

    而对于电梯的停开是否耽误抢救,院方一再称两者无甚关联,不必在答复中涉及。有医院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认为,电梯问题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畴。

    据了解,电梯停开在该院并非首次。昆明某小学教师的丈夫,3月5日上午因呼吸困难,被送至延安医院急诊室,中午时转科到住院部楼上心肺科,因双方科室未调度衔接好,心肺科无法实施治疗,故又准备将病人送回急诊室,此时急救电梯却无人值守,医务人员慌忙四处找寻电梯工作人员,等候期间病人突然休克。电梯停开共计40分钟,在此过程中,医生能做的只剩用听诊器观察心跳。送至急诊室后,病人不治而亡。此事与雷洪明事件相隔不到半个月。

    目前,雷洪明的家属已向昆明市卫生局医政处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并决定聘请律师与医院理论到底。同时他们对交涉前景也充满忧虑。他们对医学一窍不通,想从医院的各种解释中找出不合理、错误的地方十分困难,而且按规定,病人家属不能调阅原始病历。因此,他们全家必须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耗费大量时间。

    至少到今天,还没有人知道29岁的雷洪明该不该死,但他还是死了。

    医院的电梯,也是人命关天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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