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好人胡适,为什么就这么好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金满楼 本章:四三、好人胡适,为什么就这么好

    胡适先生未及而立之年便已名闻天下,但他本人在年少时却是个苦出身。四岁的时候,其父胡铁花抛下其母子溘然西去,而他的母亲,据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的,“我父亲死时,我母亲只有二十三岁。我父初娶冯氏,结婚不久便遭太平天国之乱,同治二年死在兵乱里。次娶曹氏,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死于光绪四年。……到光绪十五年,他在江苏候补,生活稍稍安定,才续娶了我母亲”。

    胡适是个大名人,其父胡铁花亦非等闲之辈。据称,胡铁花的形象,“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在万里长城外住了几年,把脸晒得像包龙图一样”。胡父早年中秀才后,因屡次乡试均未能得中,后入龙门书院受业并先后在东北、广东等地宦游,他的一生颇有传奇色彩,既到过最北的地方与俄国谈判边界,又曾往最南边的海南察看过地势,中间有种种艰难险阻,曾有数次差点丧命,但终因他意志坚强、身体强壮而幸免。

    1891年,在胡适出生刚满三个月时,胡铁花被调往台湾担任全台营务总巡。两年后,胡适的母亲携子投亲,老夫少妻,稚子三口,在台湾倒也颇享天伦之乐。公务闲暇之时,胡父还亲自教妻儿识字,其乐融融。但是,此时的台湾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在甲午战败后,台湾被割让给日本,台湾民众随后奋起抵抗侵略者。胡铁花当时系在台的三品官员,之前又负责过防务,因而被驻守台南的原黑旗军将领刘永福苦苦挽留,但胡铁花此时已得了极其严重的脚气病(疑为瘴气引起的疫病),在台湾即将沦陷的前夕,胡铁花回到厦门的次日便离开人世,成为名副其实的殉台官员。

    噩耗传来,在乡的胡适母亲“身体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一时满屋都是哭声”。年幼的胡适只大概记得这点凄惨的情状,但之后的苦难是他所刻骨铭心的,“我母亲23岁便做了寡妇,从此以后,又过了23年。这23年的生活真是苦痛的生活,只因为还有我这一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这一点希望居然使她挣扎着活了23年”。

    在失去丈夫之后,胡适母亲的处境非常艰难,因为她是后母,年纪又不比胡适的哥哥更大,家中的财政全靠胡适的二哥操持,而家里的大哥又不争气,吸鸦片烟、赌博,成天败家,两个嫂嫂也经常和胡适的母亲赌气,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二十多年过去后,胡适对此仍旧不能释怀,他在自传中痛诉道:“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

    在这种痛苦的空气中,胡适是其母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与希望。有一次,二哥、三哥都在家,胡适的母亲便向他们说:“糜儿(胡适小名)今年11岁了,你老子叫他念书,你们看他念书念得出吗?”胡适的二哥一直没吭声,三哥则冷笑一声:“哼,念书!”

    胡适的母亲忍气坐了一会,回到房里才敢掉眼泪。她不敢得罪掌管家里财政的二哥,因为胡适要读书的话得由他来供给学费。胡家的家境,当时已经每况愈下,但父亲的遗嘱毕竟是遗嘱,因而胡适是要去读书的,何况胡适从小就很聪明,四乡的人都知道“三先生(即胡铁花)的小儿子是能够念书的”。

    胡适的母亲常叮嘱年幼的胡适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按:“跌股”即“丢脸、出丑”的意思,笔者的老家江西吉安一带也是如此说法,此地离安徽黄山一带大约千里之遥,口音完全相通,颇有点意思)。”或许是因为小时候身体颇弱的缘故,抑或是母亲的谆谆教导和殷切希望,胡适从小便爱读书,而且颇有可造之相。1904年春,胡适告别母亲与家乡,跟随三哥前往上海求学,后于1910年考取了第二届“庚款留美官费生”,并与赵元任、竺可桢等人同期赴美留学,一去便是七年。

    在这七年中,胡适先入康奈尔大学选读农科,两年后转入文学院学习哲学与文学。1915年从康奈尔大学毕业后,胡适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受业于杜威门下。1917年7月,胡适回到国内,随即被北大聘请为教授。这一年,胡适才27岁。

    当年年底,胡适奉母亲之命回家乡与早已订婚的江冬秀完婚。胡适还写了一首新诗歌作为纪念: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找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态炎凉。

    锈了你嫁妆剪刀,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十年的陈爆竹,越陈便越响。

    胡适14岁外出读书那年,其母便为他订下了这门婚姻,诗中说的“那年”,指的是他18岁(1908年)的时候,家中命他完婚,胡适以“家贫、求学”为借口逃了一次,但十年后,无可再逃,而江冬秀也已成为闺中的老姑娘了。

    胡博士是新派人物,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他的婚姻却是不折不扣的旧婚姻,这与其说是滑稽,倒不如说是讽刺。江冬秀文化程度很低,又是小脚太太,两人几乎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因而很多朋友为胡适抱不平,认为他是“新时代中、旧礼教下的牺牲品”,而胡适也曾在结婚半年后给密友胡近仁的信中说:“我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

    胡适的母亲对胡适的影响至深至大,而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他曾多次提到,自己多年游学在外,家境又十分困难,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桩婚姻是母亲订下,如今对方已经成了老姑娘,他如何能在这个问题上违抗寡母之命而令其伤心呢?这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诚然,当时很多接受过新文化的新派人物都在“婚姻自由”、“反抗包办婚姻”的旗号下(或者仅仅是因为自己富贵显达的缘故)抛弃或者冷落了他们的“旧时代之妻”,其中并不乏鲁迅、郭沫若、郁达夫、徐志摩等名流,而名望更高的胡适,这位真正的洋博士、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却娶了一个缠足的乡下女子江冬秀,很大程度上只是因为胡适在婚姻上、在对人上的“不忍之心”。

    胡适曾在日记中写道:“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

    胡适的“不忍”,说白了就是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而在这“不忍”的背后,又有多少关爱、容忍与体贴!当年与胡适同去美国留学的多为世家子弟,那时十七八岁的人,没有订过婚的少之又少,但那些被订婚的“小脚女人”们,又有几个能像江冬秀那样幸运呢?

    不管是出于对母亲的孝心也好,抑或是对于江冬秀的同情也罢,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维持了四十多年,两人相依相伴过了一辈子,外人见仁见智,胡适亦“不足为外人道”,其中甘苦,谁又能猜得透呢?在江冬秀一面看来,这或许是“幸运”的,而对于胡适来说,可能更多的是甜酸苦辣、百味杂陈,其中充满矛盾、挣扎、容忍与迁就,甚至是难言的隐痛与辛酸。

    胡适与江冬秀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平静中度过,但并不是一点涟漪都没有。事实上,在胡适的一生中,他曾遇到过多名才貌远胜于自己的“小脚太太”而又爱慕自己的知识女性,但他却始终未敢越雷池半步。在美国求学期间,胡适曾遇到韦莲司,又曾遇到莎菲女士陈衡哲,但胡适毕竟是个“胆小的君子”,发之以情,束之以礼,即便心中有爱,但也只能私心怀慕而已。

    “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1923年夏天,刚过而立之年的胡适到杭州烟霞洞疗养,遇上了当年婚礼上的小伴娘曹佩声。曹佩声是胡适三嫂同父异母的妹妹,比胡适小十岁,当时正在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而胡适是乡里的大名人,两人在美丽的西子湖相遇,摩擦出一段悱恻的爱情。可惜的是,此时的他们,一个是“使君有妇”,一个是“罗敷有夫”,曹佩声受到新思想的影响,毅然与丈夫离婚,而胡适却顾及家庭及名声,没敢采取果断的行动,最终令曹佩声独居终生,而胡适也只能把这份情感深埋于心。

    胡适的太太江冬秀当时得知了此事,她虽然是一个旧时代的妇女,但并不是一个软弱可欺的女子,某次为此事争吵中,她在愤怒之下竟拿起裁纸刀向胡适掷去,幸未得中。胡适对这个太太,其实是心存畏惧的,因为江冬秀颇喜吵闹,而胡适为人谦和,加上小时候所受的刺激,他最不愿意的事情就是与人吵架,因而只能不断忍让,委曲求全。

    不过,胡太太也不是一无是处。她虽然文化程度很低,但管理家务却是一把好手,而且做得一手好菜(最善做安徽锅),家中请客,常常是胡太太一手包办,既经济又实惠,令胡适也脸上有光(一个好太太,关键要管住男人的胃嘛)。胡太太喜欢热闹,爱打牌打麻将,家中经常是牌友不断,她对丈夫的学问一无所知,不过在家中书架上,金庸的小说倒是与胡适的著作同排并列,这也是她的最爱。

    金庸是通俗文学的大师,在新文化运动时期,胡适所提倡的白话文其实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通俗化(或者说文字工具的通俗化、简单化、普及化)。在胡适看来,文言文在一个走向现代的社会中基本就是“半死文学”,“可读而听不懂”,受众面太窄,是国民文化水平提高的主要障碍。因此,他提出了白话文学的“八不主义”:“一不言之无物,二不摹仿古文法,三不讲求(拘泥)文法,四不作无病呻吟,五不用滥调套语,六不用典,七不讲对仗,八不避俗字俚语”。

    1917年1月,胡适将这八项主张“衍为一文”,即《文学改良刍议》,这既是胡适提倡白话文学的第一篇正式宣言,也是新文化运动中的“发难信号”,在当时的文化界及思想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新青年》主编陈独秀随即发表《文学革命论》加以响应,而钱玄同、刘半农、周作人、傅斯年等人也纷纷撰文加入了文学革命的阵营。为阐明自己的观点,胡适还曾写过一首妙趣横生的白话打油诗:“文字没有雅俗,却有死活可道。古人叫做欲,今人叫做要;古人叫做至,今人叫做到;古人叫做溺,今人叫做尿;本来同一字,声音少许变了。并无雅俗可言,何必纷纷胡闹?至于古人叫字,今人叫号;古人悬梁,今人上吊;古名虽未必佳,今名又何尝少妙?至于古人乘舆,今人坐轿;古人加冠束帻,今人但知戴帽;若必叫帽作巾,叫轿作舆,岂非张冠李戴,认虎作豹?……”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在为哥大给胡适作口述自传时,胡适鉴于唐德刚喜欢用文白相间的行文,连连叮嘱:“不要用文言,不要用文言!”唐德刚笑道:“胡先生,文言、白话,新诗、旧诗,翻成英文都一样啊!”胡适听后若有所悟:“这倒是真的,这倒是真的!”

    有一点必须指明的是,胡适并不是一个完全背弃中国传统文化的人,譬如当时有人提要完全摒弃汉字、改用拉丁字母来代替,胡适就不以为然。曾有人问他,“汉字要不要改革?”胡适说,“一定要简化!一定要简化!”人家再问:“汉字要不要拉丁化?”胡适则说:“兹事体大!兹事体大!”

    胡适未满三十便暴得大名,对他不服的人也不少。当时已钻进故纸堆的章太炎就看不惯这突然间就声名鹊起的年轻人,他不时嘲讽胡适国学功底太浅,谈哲学连一点儿“根”都没有,写《尝试集》不过是为了迎合中学生的口味;同为哥大校友的金岳霖曾半赌气地说:“西洋哲学及名学又非胡先生之所长!”北大同事刘文典则调侃这位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适之先生样样都好,就是不太懂文学!”

    同为北大教授的钱穆也曾与胡适闹过“学术别扭”,因为他们俩都研究《老子》。胡适继承传统观点,认为老子略早于孔子;钱穆则认为老子后于孔子。由于胡适的论著先出版,钱穆随后著书批评他,不料胡适却对此不动声色,钱穆十分气恼。不久,两人在一个讨论会上相遇,钱穆抓住机会对胡适说:“胡先生,《老子》成书的年代晚,证据确凿,你就不要再坚持你的错误了!”胡适则反驳道:“钱先生,你举出的证据还不能说服我;如果你能够说服我,我连自己的亲老子也可以不要!”

    争论归争论,胡适的家中每到周末总是高朋满座,他的朋友,或自称是他朋友的人,实在太多了,以致有一次幽默杂志宣布:这本杂志的作者也不许开口“我的朋友胡适之”,闭口“我的朋友胡适之”。胡适是个地道的平民主义者,尽管他已经是名满天下,但每个和他接触的人都不会感到不自在。在他的家中,什么问题都可以问,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各界人士,上至官员教授,下至贩夫走卒,他都一律欢迎。

    用唐德刚的话来说,胡适这个人,天生是个教书匠;既为教书匠,难免好为人师,不过这实在算不得什么毛病。大家认为他和蔼可亲,招人喜欢,甚至他的敌手也这么认为。胡适为人宽厚、热情、真诚,正如唐德刚说的,一个十分真诚的人,往往流于迂、傻、蠢或笨,但胡适却是那种有高度智慧的真诚;最难能可贵的是,他身上毫无道学气味。

    曾有位名叫袁瓞的小贩,他做饼卖饼之余,还爱读一点书,喜欢与人讨论英美的政治制度到底哪个更好一点,后来他写了一封长信向大学者胡适请教。胡适接信后十分高兴,便亲笔回信说:“你提出的问题太大,我很惭愧,我不能给你一个可以使我自己认为满意的解答,我只能说,你说的英国制度和美国制度其实没有什么大分别。……我还可以说,我们这个国家里,有一个卖饼的,每天背着铅皮桶在街上叫卖芝麻饼,风雨无阻,烈日更不放在心上,但他还肯忙里偷闲,关心国家大计,关心英美的政治制度,盼望国家能走上长治久安之路……单只这件奇事,已够使我乐观,使我高兴了。……如有我可以帮你小忙的事,如赠送你找不着的书之类,我一定很愿意做……”从此,小贩袁瓞也成了“胡适的朋友”。

    胡适有一次生病住进医院,他的朋友拿了一个芝麻饼送到胡适病房来说:“我给你吃一样东西,这样东西,我相信你没有吃过。”胡适见是芝麻饼,便笑道:“我早就吃过了。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做的。”胡适以为,天下所有的芝麻饼,都是“我的朋友”袁瓞一个人做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个流传颇广的笑话:“珍珠港事变”前芝加哥大学的教授史密斯当选为众议员,曾与他有过一饭之缘的胡适便请他来大使馆中同进晚餐。不料这位老兄新官上任,事务繁忙,等快到了餐会时间才手忙脚乱地坐上一辆计程车赶到中国大使馆,不过他却突然想不起中国大使叫什么名字了,好在外交宴会不需要称呼名字,只须“阁下”、“先生”便可以敷衍过去。宴毕,胡适将他送出门外,并客套了几句欢迎他到中国去观光的话。史密斯议员十分肯定地说:“中国我是要去的,而且我第一个要拜访的便是我的朋友胡适博士……喔,大使先生,胡适博士现在什么地方?”胡适大笑道:“他就站在你对面!”

    胡适是在抗战爆发后的第三个月赴华盛顿进行非正式外交工作,1938年9月被任命为驻美大使的,这也是他平生第一次当官。这位“书生大使”,除了早年在美国求学的经历外并无外交经验,而接任之时又是在国家、民族最危难的时刻,但正如他一首小诗所说的:偶有几茎白发,心情微近中年;做了过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上下都充满了“孤立主义”情绪,加上中立法案的限制,美国政府在“二战”初期无所作为,而国民政府之前的驻美大使虽系经验丰富的老外交家,但向美国借款事宜经多次交涉仍无成果,当时外交之艰难,可想而知。

    诚然,胡适在外交上是缺乏经验与手段的,他主张的外交,如同他的做人一样,是一种“诚实与公开”的外交,他经常做的事情是坚持到美国各地去巡回演说,以赢得美国朝野及民众的普遍同情与支持。正因为胡大使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诚恳的态度及学问声望,最终打开了外交坚冰,为中国谈成了第一笔借款,即2500万美元的“桐油借款”,而这时正是武汉沦陷不久,这笔借款无疑大大鼓舞了中中国军队民的抗战士气。

    胡适曾在给太太江冬秀的信中说:“我是为国家的事来的,吃点苦不要紧。我屡次对你说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国家是青山,青山倒了,我们的子子孙孙都得做奴隶。”1942年5月17日,胡适在给王世杰的信中说:“今年体质稍弱,又旅行一万六千英里,演讲百余次,颇感疲倦。六月以后,稍可休息。我在此三年,不曾有一个周末,不曾有一个暑假。今夏恐非休息几天不可了。”

    1942年尚未过半,胡适便在美国各地“演讲百余次”,几乎两天不到便有一次演讲。胡适的这种拼命精神,这种为国家与民族命运而竭尽全力的态度,决不是一句虚言,这大概也是胡适赢得美国朝野及民众支持的主要原因吧。

    终于,“珍珠港事变”爆发了,中美正式成为盟友,但在“苦撑待变”四年后,胡适这位不善于耍手腕的“书生大使”却要丢官了。道理很简单,因为胡适不善耍手腕,而不善耍手腕就争夺不到“租借法案”中更多的美援物资,那他的母国就要吃大亏啊!

    说到这里,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中透露了这样一个故事: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毕尔在他的名作《罗斯福总统与大战之序幕》一书中,将胡适说成日军偷袭珍珠港的“罪魁祸首”,其大意是美国是可以避免战争的,但罗斯福“不幸”中了胡适的圈套,才惹起日军前来偷袭的。胡适听说后,极为兴奋,他连忙让唐德刚把这本书找来,并在对他有“不虞之赞”的章节下画了一条又一条的红线,但唐德刚问他当年究竟用了什么圈套让罗斯福上当的,胡适想来想去却怎么也无法自圆其说。其实那只是毕尔教授的谬赞罢了,就我们这个温文尔雅的胡大使,哪里知道搞什么阴谋诡计!

    1942年8月15日(离日本宣布投降正好还有三年),胡适被免去驻美大使的职务。对此,胡适倒是颇为释然,因为做官本就非他所长,何况是讲究权谋机变的外交领域!李宗仁曾评价胡适说,“适之先生,爱惜羽毛”,这个说法是极恰当的。一个爱惜羽毛的人难免畏头畏尾,做事缩手缩脚,不可能去做革命家、政治家或者外交家,何况胡适先生又是一个最不愿意向任何人或任何方面作任何请求的人。

    历史学家罗尔纲早年曾在胡适家中“学徒”,专门负责抄写整理胡父胡铁花的遗著,但他除了吃饭住房外,不肯接受其他的任何报酬,因而胡适在其后来所写的《师门五年记》一书的序言中,称赞罗尔纲“一介不苟取、一介不苟与”的品质。事实上,胡适也是这样一个人。

    在任大使期间,胡适的所有来往账目一清二楚,真正做到了公私分明,这在当时是有口皆碑的。胡适去世后,梁实秋曾说:“大使有一笔特支费,是不需报销的。胡先生从未动用过一文,原封缴还国库。他说:‘旅行演讲有出差交通费可领,站在台上说话不需要钱,特支何为?’”胡适出门公干,为了省下门前叫出租车要付的小费,他每次都是跑到大使馆门前大道的拐角处才叫出租车,其节俭如此。

    抗战结束后不久,胡适出任北京大学校长,而在国民党败退台湾前,胡适对时局极为绝望,最后乘船到达美国纽约并住进了他当年曾租住过的公寓里,开始了他在海外的寓公生活。这段日子,是胡适人生中最低谷的时期,他当时只有一点有限的存款,生活是相当清苦的。

    当时逃亡到美国的原国民党政府要员如过江之鲫,但美国政府已经失去了对他们的兴趣。之前曾吃饱捞足的,固然高枕无忧,但为官清廉者就困窘了,陈立夫当时就在美国养鸡为生,而胡适更难办,他当时只是一个年老多病、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谋生乏术,在米珠薪桂的纽约大都市,没有收入,存款有限,坐吃山空,如何是好?

    据唐德刚所说,胡适曾多次叮嘱他:“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这话虽是对晚辈的关心与劝勉,但何尝不是胡适对自己凄凉晚景的深沉叹息!做惯了名人的胡适,此时无事可做,也只好与家庭琐事打交道了,胡太太在厨房烧饭做菜,胡适就帮忙整理内务,洗碗抹桌子。有一次胡适外出,胡太太一人在厨房烧饭,一个彪形窃贼忽然自防火楼梯破窗而入,幸好胡太太没有学会一般美国女人临危时的尖叫,她只是下意识地走向公寓大门,把门打开,反身对那悍贼大叫一声“GO”!那位大黑贼看了老太太一眼,居然真的从门口“GO”了。而胡老太太则把门关好,又径地回厨房烧菜去了。真是奇迹!

    20世纪50年代时,胡适在内地仍旧是“名人”,不过是充当“反面教材”的。唐德刚曾这样描述当时的胡适:“可怜的老胡适这时贫病交迫,每天上市场去买菜买米,抱着个黄纸口袋,灰溜溜地蹒跚而行,街头胡儿,哪里知道这个穷老头却是百万大军追剿的对象?”

    不过,胡适对于这些批判他的材料却十分有兴趣,每次都让唐德刚尽可能多地搜罗过来,然后津津有味地一一阅读,有时候看到荒谬处还忍不住掩卷大笑,连声说:“我哪里是这样?我哪里是这样?”由此看来,他并不认为自己被“百万大军”批倒,反而为这些人没有搔到他的痒处而怡然自得呢!唐德刚戏称,您之前的弟子罗尔纲会不会也用马列主义批评您?胡适连说,胡说,胡说,这不可能,不可能。胡适还是太天真,李宁的广告不是说了嘛,“一切皆有可能”。

    8年后,胡适被推选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他最终飞离美国,结束了这段不堪回首的半流亡生活。回到台湾后,胡适被给予高规格的礼遇,但他的身体却一日不如一日,他在台湾的几年间先后四次入院,每次都是心脏病复发,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在此期间,也有一些不快的事件发生,胡适遭到一些不善的攻击,这更是令他的病情雪上加霜。

    1962年2月24日上午,胡适在南港中央研究院主持第五次院士会议,在之后举行的酒会结束时心脏病猝发身亡,享年七十二岁。在胡适的葬礼上,蒋介石亲往祭吊并亲书挽联:“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胡适最后被安葬在台北南港旧庄墓园,墓门上刻着蒋介石书写的四个大字:“德学俱隆。”

    胡适去世的那天晚上,后成为知名人物的小门生李敖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别看他笑得那样好,我总觉得他是个寂寞的人。”不错,自古圣贤皆寂寞,胡适也可以这样说。在台期间,胡适的秘书胡颂平曾在一次谈话时脱口而出:“我读,在先生身上得到了印证。”胡适听后,先是一愣,随后慢慢地说:“这大概是因为我多读的缘故吧!”

    胡适只是一个人,但众人眼中的胡适相却千姿百态,在经过不同时期的不同评价之后,胡适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胡适。可以这样说,胡适的文字、学术、政论与理想,如今已经没有多少人去读去理解,也没有多少人去在意与在乎,但胡适的精神与性格,这种来自传统的坚定力量与宝贵价值,就像他的种种趣闻一样,依旧被后人不断谈起而长久流传。

    唐德刚说,胡适是“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他对高度工业化所孕育出来的现代文明讴歌不绝,他对我国优良的农本主义的社会传统(乃至不太优良的社会传统)也在有意无意之间做出了有深厚感情的维护”。不错,胡适是说不尽的,因为他几乎就是一个时代与精神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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