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刑名学的践行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林嘉文 本章:黄老刑名学的践行

    文法吏之所以不被称作是酷吏,原因在于他们尽管也铁面无私、依法办事,但他们处理犯人时手段并不残忍,且并不以帮助皇帝个人报仇、发泄为己任。这一方面是由于文帝朝苛法遭废,刑罚温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黄老刑名学本身就站在一种公正的立场上。

    张释之是文法吏的典型,他处理一切问题的原则都是依照法律,不会因为犯罪的人是皇亲贵戚就轻易放过,也不会因为罪犯是平民百姓就滥施刑罚。有这种人来执法,只要法律是清明的、合理的、顺乎于民意的,那么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就能得到保护。

    经历司马门一事后,刘恒愈发重视张释之,让他担任了中大夫的官职。尽管依旧是郎中令的下属,但自此以后张释之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刘恒面前发表各种政见了,不久后他又升任为中郎将。

    有一次刘恒带着宠妾慎夫人和张释之一起去视察自己陵墓的修建情况。刘恒的霸陵在白鹿原北坡的凤凰嘴,他登高远望,看见东北方向的新丰城与霸陵间的道路,于是触景生情,对慎夫人说:“这是通往你家乡邯郸的道路啊。”接着他就让慎夫人为他鼓瑟,那哀婉的曲调勾起了他伤感的情绪,他回头对大臣们说:“要是用北山的石头做成我棺椁的外椁,再用碎布和生漆勾缝,那还有谁能打开它呢?我将万世沉眠于此啊。”

    大臣们一听皇上这话,马上随声附和,只有张释之出来泼凉水:“只要陵墓里有别人想要盗取的东西,皇上您哪怕是用铁水浇筑南山也白搭,要是您的陵墓里啥值钱东西都没有,那您就是不做石椁也没人会惦记它。”

    刘恒认同他的观点,而张释之的话也影响了刘恒一生。刘恒一生勤俭,更重要的是,按照史书的记载,他的陵墓里最终确实没有陪葬什么值钱的宝物。

    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张释之被刘恒擢拔为廷尉,位列九卿。不久,刘恒外出途径中渭桥,一个长安县的乡下人误以为刘恒的车驾已经离开,于是跑到街上了,结果导致刘恒的车马受到了惊吓。

    刘恒让张释之去处理这件事。待问明情况后,张释之禀告刘恒说,此人依法应罚四两金。刘恒对张释之的处理意见自然不满,勃然大怒道:“这个人惊了我的马,要不是我的马听话乖巧,这家伙还不得害得我的车掀翻倒地吗?这么大的罪过你罚个款就完了?”

    张释之镇定地回答道:“皇上啊,您看看您,法制观念也太淡薄了不是?法律是不会因为罪犯以及被侵害者的身份高低而改变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怎么来就怎么来,大家一起遵守,您要是刻意重判,那恐怕会降低百姓心中法律的威信。

    “再说了,您要是刚才直接让卫士把他击杀了,那我自然无话可说,可惜您非要让我这个廷尉来判决,那我必须依法办事。‘廷’就是‘平’的意思啊,我得维护天下的公平,要是执法的轻重可以随意由人控制,而不按照法律条文来规范,那老百姓就没办法守法做事了。还望陛下明察。”

    刘恒是一个十分理性的人,听完张释之这番解释之后,沉思许久,最终还是同意了张释之的做法。

    张释之执法,那个“法”是为了老百姓着想、维护老百姓利益、顺应“民之自然”的法,因而他身为文法吏,其实是算不上一个酷吏的。黄老刑名学和法家的刑名学在根本上的不同点是前者执法为民,后者执法为帝,服务对象不同则处世立场不同,不可同等语之。

    后来还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情,有人盗取了高祖庙内座前的玉环,刘恒很生气,交给廷尉处置,张释之一查法律条文,认定应该将这个人斩首弃市。

    刘恒听罢怒斥道:“这种无耻无德、丧尽天良的人,都敢跑去偷盗先帝宗庙里的东西,你才给判个弃市?实话告诉你,我就是打算把他一家子都杀了的。你居然跑来给我讲什么法律条文,也太没眼色了吧!这人要不严惩,我还哪里敢自称对得起祖宗、对得起先帝啊!”

    刘恒的话言过其实,关键被盗的是他自家的庙,肝火才如此旺盛,这也算得上是独裁者心理在作祟。

    张释之见刘恒气得要命,便赶紧摘下帽子叩头请罪,同时辩解道:“按照法律,判这个人弃市已经是法律范围内最严重的惩罚了。再说了,即使是同一种罪行,也要根据作案动机、认错态度等方面综合考量,您现在因为一个人偷了高祖庙里的东西就要杀人家全家,那要是以后万一有人盗取了高皇帝的墓,您打算怎么处置他呢?”

    张释之不愧是法学专家,一下击中要害。盗墓跟拿了礼器这两种罪行一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同样是盗窃,但盗窃的严重程度不同,惩罚的严重程度也就不应该相同。你要是盗窃礼器都给人一家子全都灭门,那要是有人犯的罪行比这还严重,那你怎么处理这个人?

    法律之所以要在处罚上划分层次,就是为了给更严重的犯罪行为制定出更严厉的处罚。

    张释之三言两语就将执法过程中需要照顾到的法律设置问题一语道出,实在厉害。

    刘恒最终还是采纳了张释之的建议,张释之从此名声大震,并和周亚夫以及梁国国相王恬启交好。这哥仨意气相投,从此成了好兄弟。

    然而张释之与黄老之术的缘分还不仅于此。文法吏的特点是耿直、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努力维护民权,不向贵族妥协。这就导致了他们容易被权贵们陷害。张释之得罪过太子刘启,那他到了景帝朝自然没好果子吃,这点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于是就打算急流勇退。这时候有一位姓王的精通黄老之学的隐士救了他。

    王先生有一次被召到朝廷,三公九卿都在朝堂之上陪同。老人家年龄大了,突然说起自己的袜带开了,然后就回头让张释之帮他系上。事后有人问王先生这么做的缘由,老爷子语重心长地说道:“我年纪大了,帮不了张廷尉什么,他位列九卿、名满天下,我当众侮辱他,而他却为我系袜带,那天下的人都会称赞他的德行,他的声望就会高起来了。”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王、张二人在王先生这番话说出来后,声誉都有了提升。但这还是没能为张释之挽回他在景帝朝被排挤的命运。

    一年多以后,景帝就将他外放到淮南国做淮南王刘安的国相。刘启说到底还是记恨当年在司马门和弟弟刘武被阻一事,淮南国国相的官阶是两千石,而廷尉则是中两千石,其实是给张释之贬官了。

    几年后,张释之郁郁而终,他的儿子张挚也因为为人耿直而从大夫的官位上被罢免,此后终生不仕,默默无闻。直到魏晋年间,张挚才在陶渊明等人的诗作中被多次提及。

    张释之作为黄老刑名学的践行者,在文帝朝是广受追捧的,在民间也备受推崇。因为他执法的性质不是为了维护集权和特权,而是用一种责任心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百姓的合法权益。他执法严明,维护法律的公正,不按照统治者的意愿对百姓随意施加过度的刑罚,这其实就是黄老刑名学在现实中成功运用的典范。

    关于文帝朝践行黄老刑名学,其实还有一件事,这件事与刘恒的舅舅薄昭有关。

    文帝前元十年的冬天,身为车骑将军、轵侯的薄昭杀死了刘恒派来的使者。刘恒依法治国,重视刑名,自然不能不惩治薄昭。但人家好歹是他舅舅,一股脑地派人拉到西市把薄昭脖子一抹似乎不太合适。

    刘恒很绝,最终居然派人到薄昭府上给薄昭举办了一个小型酒会,等薄昭喝得醉醺醺的时候再让人劝他自杀。刘恒的想法很好,想让薄昭痛快、体面地死去,但问题是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薄昭愿意死的基础上,人家大活人好好的,当然不愿意自杀。

    刘恒一看此计不成,便又生出一计,让人穿着丧服跑到薄昭家大哭大闹,就好像薄昭已经死了,这伙人来吊孝一样。薄昭一看小外甥是铁了心要杀自己,这都派吊孝的人来催命了,自知大势已去,便不再多言,自杀而死。

    刘恒的做法,体现了他执法的公正。黄老刑名学强调了公正和为民,不偏袒贵族,这两点在处理薄昭一事上都有体现。

    然而,如果单单看张释之执法和薄昭之死两件事,常人都会对黄老之术有好感的,特别是黄老刑名学。但事实上,黄老之术对西汉初年的政局还有负面的影响,也就是在宗教迷信方面,说起这些事,就不得不提及鲁人公孙臣和赵人新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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