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夜场觅食的怪咖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陈大咖 本章:去夜场觅食的怪咖

    和朋友DOS一起喝咖啡,她忽然用很严肃的口气说:“还好你嫁了,否则你一定是个剩女。”

    一向自恋的我惊问:“为什么?难道我不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小美人?如果我剩了岂不是可以少伤几个人的心?”

    她端起杯子默默喝了一口,淡然道:“像你这种穷讲究又活在自己小世界里的人,通常都很难嫁掉。”

    心头一颤!还真被她猜中。的确,我是一个很龟毛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受不了,觉得再这样发展下去会变得很怪咖不合群以致孤独终老。虽然我看起来性格活泼热情,貌似很好相处,但其实我很不爱去热闹的地方,尤其是唱K和去夜场玩。

    粤语里面把去夜场玩叫作“蒲”(读音:剖,第三声),很喜欢到处去过夜生活的夜场动物被叫作“蒲精”。我就是一个超级不爱去“蒲”的人,总感觉夜场有一套和我格格不入的文化,红男绿女酒精香烟,似乎没一个是我着迷的,大家说话都要吼起来,深怕对方听不清楚,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满头满身都是一股夜场不透气的烟味,隔天起床头痛到爆炸……原谅我不是一个潮人,也不是一个内心痛苦求安慰的都市传说,并没找到其中乐子。

    一个不爱喧闹的人,在广州却爱上去一家夜场,并感觉到十分的自在。如果接到电话,问我要不要去“本色”玩,我通常的回答是“好,行,马上到”。这是一家可以“蒲”得很洋气的地方。我愿意来到这里,因为这里的食物非常好吃,这是一个吃货的本能反应。

    酒吧在环境上无法诟病,位处广州珠江的沿江第一线,由一个废弃码头改建而成,夜景无敌,可遇不可求的腔调已经先声夺人。像我这种总冷冷保持距离的人钟爱户外那一片桌椅,雅致的白色桌布、玫瑰香槟配上对岸闪闪烁烁的灯光江景,江水仿佛就在手边,耳边又有律动的内场音乐隐约飘来,安抚那颗其实有点不甘寂寞的心。

    这儿的小吃样样精品,这对一个夜场来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他们的确做到了,并没有想随便糊弄一下喝醉了的人。“反正大部分人是吃不出什么是好东西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的餐饮出品总糟糕得叫人跳脚。不过,美味藏匿得再深也总有有心人发现,我常介绍人去本色酒吧吃消夜,就在美女如云、长腿穿梭的香槟吧豪气地吃它一吃,用手拿起一块乳鸽津津有味吃给精致的美人们看看,怕什么!尽管穿着我们的文艺小衬衣和平跟鞋,这没什么不好的,人生总要多做一些不合群的事情才有趣啊,更何况是为吃而来,这就是最响亮的借口。

    好好介绍一下这里的菜式,泡椒原只花螺让人非常惊艳,不曾想过出来随便坐坐喝口小酒还能有这么接地气而好吃的花螺。只是价格实在很贵,80大元人民币只能得到区区16个小花螺!花螺已经吸满泡野山椒的精华,入口后得到酸和辣的味蕾刺激,抿嘴又有野山椒特殊的椒香,花螺肉弹牙爽口,带上一丝鲜美之气,这种吃不饱又很有滋味的小东西就很容易叫人吃不停口,最疯狂的时候我和朋友在江边吃了四大碟!配上粉红香槟一支,做上等腔调,享下等欢愉,实在有武松喝完酒就要下山打老虎的气势。但这款我挚爱的花螺已经荣誉退役,在调整菜牌的时候居然被下架了!后来有朋友介绍这家店的总经理给我认识,我抓着他的衬衣揪过来第一句话就问:“贵店的花螺怎么消失了?”猴急的饕餮之心抑制不住。

    听别人介绍美食的时候最讨厌听到“可惜你吃不到”这样的话,我非常体谅。虽然泡椒原只花螺已经不在线上,但麻辣鱿鱼须也是我的挚爱。肥美、壮硕的鱿鱼须切成两厘米长短,用干辣椒、花椒、孜然做干煸处理,用不锈钢的高脚杯呈上,小小一份已经是消遣嘴瘾的好选择,拿着小竹签吃得不亦乐乎,哪管身后已经是多少人挤破脑袋只想一睹的妖娆美女热舞。

    乐观的吃货无论去在什么地方,都能找到美食以及享用它的乐趣。曲尽人散时,我远目滚滚江水,感叹自己这一天消夜之丰盛。把堂堂广州最难定位的酒吧当作大啖消夜的“大排档”,在城中诸多“蒲精”们心里,我大概是位焚琴煮鹤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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