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国家亮绿灯:不特有特,特中有特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何建明 本章:第十五章 国家亮绿灯:不特有特,特中有特

    从新加坡李光耀资政明确表态要在中国苏州建立新加坡“工业园区”的那一刻起,全世界都在关注这一项目,而作为亚洲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之一的新加坡其实也极其高度地关注着中国政府和苏州人的行动。从1993年起,只要中方和新方领导人见面,都会很自然地谈到苏州工业园区的事。根据协议,中新两国政府特别为苏州工业园区建立了一个协调理事会,理事会主席分别由中新双方各一位副总理担任,中国的第一任理事会主席是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新加坡的第一任理事会主席是副总理李显龙先生。中方的理事成员是国务院副秘书长何椿霖、国务院特区办主任胡平和国家计委副主任甘子玉、国家经委副主任杨昌基、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外经贸部副部长郑斯林、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戴相龙和江苏省副省长王荣炳及苏州市长章新胜。新加坡方面的理事成员则是贸工部部长、国家发展部部长、财政部长、劳工部长、新加坡驻华大使等。如此阵营,足见中新两国对这一项目的重视。而这一切,在苏州人看来,固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苏州工业园区的关怀,同时苏州人也深刻地体会到一个基本事实:如果不经主观的努力,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

    在移植新加坡“软件”过程中,东西文化和法律与管理体制及机制上的问题与矛盾,几乎无处不在。如何处理和协调这些问题与矛盾,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苏州人的能力和他们的思想解放程度。

    然而人间的路有千万条,每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也都在走自己的路,有的走捷径,有的上了弯道。走捷径的未必一定先到达目的地,而走弯路则影响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历史进程。在行路的途中,有红灯,有绿灯;行走者都希望前面是绿灯,而常常是红灯在前阻隔着你的脚步。聪明者的智慧显示在自己的脚步总是恰到好处地踩在绿灯闪烁的那一刻,而这需要的是努力、韧性和超人的审时度势。

    1994年,是苏州工业园区正式成立的年份,而在这之前中新两国就像一对要结婚的恋人一样,双方从萌生好感,到碰出爱情火花,看似一帆风顺,然而到了真正要结合时,又扯出诸多事来,而为这些事,免不了有时还会争争吵吵,但这是“情人”之间的争吵,它是走向结合的“必经”插曲。毕竟中新两国一个是市场经济开放不久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个是已经进入富国行列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样一对原本“门户不当”的恋人要走到一起,并非那么容易。苏州人在此刻需要拿出恒心与耐心,更需要拿出诚意和热忱。然而毕竟两国的制度不一样,“洋媳妇”进门,你婆家人得把自己的庭院尽量布置得适合“洋媳妇”的习性,否则在美丽的婚床上也不会生产出苏州人期待的果实。

    为这,苏州人苦下功夫,也可以说使出了超凡的努力。现在许多地方的同志特别羡慕苏州工业园区有一个国家给的特殊政策,这政策可用简单的一句话概括:不特有特,特中有特。这话听起来似乎别扭,恰正是这八个字,让苏州人从国家政策层面获得了巨大的益处。

    前文已述:1991年春节,邓小平在上海面对滔滔的黄浦江曾经说了一番感慨的话,意思是当年设计深圳等几个“经济特区”时,要是把上海的浦东一起划进去的话,对上海和整个长江三角洲将是巨大的推动。后来在邓小平和以江泽民为首的第三代中央领导的力主下,浦东赶上了新一拨的“特区”。之后全国各地都想效仿浦东期望中央给予“特区”待遇,于是引发了一轮“开发区”热潮,结果中央狠刹了一下。之后不仅严控“开发区”,而且从此不再有新的“特区”了。两三年之后,中新双方的合作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苏州工业园区可不可以成为继浦东之后的再一个中国“特区”呢?中央的意见非常明确:不可能!

    不“特”咋办?新加坡的“软件”移植到苏州,显然是需要中国政府拿出诸多特殊政策,而没有这些特殊政策,苏州人几乎寸步难行。

    比如说,如果是特区,就会在税务方面有很多优惠政策。这一条直接影响到园区的生命旺盛力,后来苏州人从国家那儿争取到了“园区新增财政收入5年内(1994—1998年)免除上缴”的政策。

    比如关于审批工业用地问题,按照当时的国家规定,达到一定限度的招商工业用地,即使在园区范围,都必须报上级甚至是中央审批,但苏州后来到国家那儿争取到了比浦东还特别的政策。这项特殊政策让新加坡的李显龙特别高兴,有一次他听吴克铨介绍后,惊诧地问:你这么一说,我们园区每次只能批60公顷土地?吴克铨告诉他:没错。李显龙又问:那是不是我们每天可以批几次“60公顷”?吴克铨又答:是这个意思!李显龙于是大笑,连赞中国政府太“够意思”。

    在项目管理上也是这样,国家规定对外商数额超大的项目都需要北京方面的批准,即使浦东也不例外,但国家对苏州工业园区的规定是:只要是符合国家对园区的政策要求的项目,园区自己就可以审批。

    比如还有诸多涉外的事务,园区通过外交部得到了特殊的外事审批权,即园区内可以直接办理护照,商务出国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来去方便……

    凡此种种,也就是朱镕基所说的:你们苏州园区虽然不是特区,但不特有特,特中有特。意思是:你虽然不是浦东、深圳一类的特区,但却享受着许多特区的政策,而且你有的比特区还特。

    正是这“不特有特,特中有特”的特殊政策,苏州工业园区才使新加坡的“软件”得以顺利地落户在美丽的金鸡湖畔。

    所有这些“不特有特,特中有特”的政策,都体现在国务院1994年2月11日“关于开发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的“国函〔1994〕9号”文件之中。苏州人将其简称为“9号文件”。

    这个“9号文件”来之不易,听当事人讲这个文件的形成过程令人难忘:

    “这个‘9号文件’形成之前是需要我们起草的,起草成功后就是提交国务院会议上正式审批通过,但这个过程很复杂,你不能等着开会时让领导举手就行,我们请求国家优惠政策中有许多内容不是所有的领导一下能理解和支持得了的,这就需要事先向这些领导介绍情况。我们事先知道这事会涉及18个相关领导,于是我们就带着草案稿,一一上门向他们汇报。记得当时只有宋健同志那里没走到,其他领导我们都走到了。通过介绍,他们全都原则上同意。有了他们事先的了解,这文件就很快进入了中央领导手里。”周志方是当年的文件起草人之一,他十分自豪地告诉我,“文件是1994年的除夕送达北京的,李岚清副总理是大年初一签的名,然后传到朱镕基副总理手上,再传到李鹏总理手上,最后是江泽民总书记‘划了圈’。江总书记是年初二圈阅的。你可以想想,这份苏州工业园区的‘出生证’在中央领导手中是何等高效地被批复的!”

    所有的苏州人都感谢党中央、感谢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苏州工业园区的关怀之情。据说后来李鹏同志到苏州视察时提起这事说:“类似9号文件,以后不会再批了!”可见这“不特有特,特中有特”的分量。

    这年2月26日,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了隆重的中新两国就《借鉴新加坡经验,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文件的正式签订仪式,李岚清副总理和李光耀资政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协议上签了名,李鹏总理和吴作栋总理出席。苏州市人民政府和新加坡有关方面同时还签订了《关于借鉴运用新加坡经济和公共管理经验的协议书》及《商务总协议》。江苏省负责同志和苏州市领导都见证了这一历史事件。

    3月16日,江苏省领导在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省级机关3000人参加的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苏州工业园区建设,是江苏省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江苏省当前改革开放的头等大事,是江苏省经济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据说,当时南京人民大会堂掌声雷动。

    在苏州更不用说了,当国务院“9号文件”下达之后,往日宁静和萧条的金鸡湖畔,顿如春雷响起——千年古城仿佛再次迎来新生,人们期待中的“洋苏州”从此揭开它那神秘而妩媚的面纱……

    5月12日,在一片锣鼓和鞭炮声中,“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开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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