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传部风云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马伯庸阎乃川 本章:邮传部风云

    我们都知道,三省六部制是中国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中央官制系统。它始建于隋文帝时期,在唐代得到完善与进一步的发展,从宋朝以后,三省制有所废弃,但掌管天下具体事务的吏、户、礼、兵、刑、工这六部制度却延续到清朝末年,前后一直存在了1200多年。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在列强的环逼之下,已经走到了历史的十字路口。国际局势的风云变幻,新思想、新制度的冲击,已经逼得这个老大帝国必须要做出改革以求得基本的生存能力了,这也正是李鸿章在《复议制造轮船未裁撤折》中所提到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在国内外的压力下,宣布准备实行君主立宪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进行官制的改革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于是清廷首先把掌管外交的总理衙门改组成为外务部,随后又新成立了管理商业的商部、管理国内安全的巡警部。1906年,清朝政府正式对六部制度进行彻底的改组,在把巡警部改为民政部、户部改为度支部、兵部改为陆军部、刑部改为法部、工部和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之余,又设立了一个全新的“中央部委”,管理天下路、船、邮、电四政,称为邮传部。

    邮传部的政治职能,大致相当于我国建国初期交通部和邮电部的合体(邮电部98年改名信息产业部,08年改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其政府职能亦随之有所变化),它的前身,就是我们屡次提到的,由盛宣怀主持开办的电报总局。

    清朝末年,经过了两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之乱,清朝政府背负着沉重的军费和战争赔款,对地方财政的控制空前弱化,虽然一再加税加捐,也开始课收厘金,但中央还是经常陷入财政窘迫、无钱可用的尴尬局面。

    中国的海关当时由英国人赫德为总税务司,经营情况相对较好,年收入1200万两,是清朝政府的第三大税源,也是各种洋务运动的主要资金来源。电报总局刚开始建设的时候,就是借用了海关的经费来经办的。但是津沪线建成四个月,在一群腐败官僚的管理下不但没有盈利,反而亏损甚大。身兼官、商两职的盛宣怀,自然想到了引入较为灵活、先进的商业资本来扭亏为盈。这个在前面说及盛宣怀时已经提到,不再细述,下面主要谈一谈中国的电报事业是怎么由“官督商办”又变回“官督官办”的。

    不得不说,“官督商办”这一招在中国电报事业的前期发展中,是起了不可磨灭甚至是决定性的促进作用的。不但解决了资金匮乏的根本问题,而且商人们灵活先进的管理、经营,也不是官僚机构所能比拟的。从光绪八年(1882)三月初一日起,短短两年间,8万两的初始资本膨胀了10倍,到了光绪二十五年(1899),资本总额更是达到了惊人的220万元。

    经营情况好了,股票自然水涨船高。刚开始每股100元面值的原始股最高时涨到160元,每股一般可派发红利20余元,最高时每股红利居然涨到35元以上,投资商们自然个个赚得喜笑颜开了。

    当时电报局实行的是“学堂与电局相表里”之制度,进入电报学堂就学的学生,自动就担任电报局的电报生。他们的薪水分为4等12级,要想薪水提一个档次,就要通过考试进入更高一级。考试共分10项业务,每项业务20学分,最终的薪水是根据考试所获得的学分来确定的。这就好比当年的大学生毕业包分配,而且电报局的薪水又颇为丰厚,自然吸引了不少人趋之若鹜。社会上也把电报与银行、铁路、海关等其他3门职业一同称为“金饭碗”。

    股东们和职员们虽然高兴了,老百姓和当官的却都郁闷了。

    先从百姓这边说起吧,中国电报局在晚清时期的派头很大,早期各地电报局皆为官办官用,门前都竖有“虎头牌”,上面还横着用馆阁体大字写着:“非传政令不得入内”,有近于“肃静”、“回避”等衙门大牌。所以老百姓们都敬畏地把它们称之为电报衙门。后来电报局逐渐转为民用,百姓们用得多了,敬畏之心日减,不满倒是与日俱增。不满的方面主要有两个,一曰贵,一曰烦。

    贵,是不用说的,据时人笔记记载,从天津发往通州的电报每个字的发报费用是银元1角。这银元1角在当时能买多少东西呢?可以买16斤大米或30个鸡蛋,折合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值50多块钱。换句话说,假如您发一封10个字的电报,就要掏500块钱——天津到通州才几步路啊,要是发封跨洋电报,只怕一个月工资就全折进去了。

    所以民间的商人和普通百姓,都曾多次呼吁电报能够降价,但毕竟这玩意是绝对的垄断经营,民间呼声虽高,终究也是白搭。

    如果说光是贵,服务态度能好一点,也算心里边稍微有点安慰。可是不然,那时候可不提倡人性化服务。当时的电报局,是不给私人提供译码服务的。还是刚才那个比方,假如读者大人您要在光绪年间发一封私人电报,就需要先到当地电报局或者书店去买一本译码本,把您的电报按字翻译成电报码,再跑到电报局去交给发报员,发报员按照你翻译的编码发给目的地,目的地的收报员再把这一串数字送给收信人,收信人也要买一本译码本,然后按字再翻译回中文。如果您不小心翻错了一个两个字,收报人看不明白,对不起,这不是我们电报局的责任。

    从官府的角度来说,除了同样要头疼高昂的电报费用以外,还多了一层矛盾。那就是“官报”和“商报”的顺序之争。

    要知道,牵涉到切身利益的时候,商人们是很猛的。曾经有这么个故事,英国公使巴夏礼有一次急等国内一条重要电报,可却迟迟不见送来,一直等到电报发出3天后,这份该死的电报才送到巴夏礼手中,气得堂堂公使大人满头是包,当即责问中国政府是怎么回事。总理衙门追问电报总局,电报总局又追问分局,哪知回报上来,好悬没把巴夏礼给气乐了。分局理直气壮地回答,按照规定,这条重要的外交电报是按“四等寻常商报”算钱的,所以理应和其他“寻常商报”一样,排在一等官报、二等局报和三等加急加费商报之后发送投递。晚了?活该!

    英国鬼子咆哮如雷,中国大员脸上无光,可是下边人是照章办事,也不好太过追究。于是只好在英国人的强烈要求下修改章程:“合约各国公使、水陆提督、领事官等为国家之电音往来,均作一等电报,仍照四等电报核算报资”,“皆照中国一等官报看待”,“按照投报之先后次第发递”,这个事才算最后了结。

    对付洋鬼子是这样,对付本国的官府股东们也往往啧有烦言。按照电报局设立之初的章程,一等官报是免费发送的。平时还好,中法战争期间,羽书如雪,战报频繁往来,大大影响了普通收费电报的投递。电报局商董谢家福等人于是代表江浙闽粤各地商人频频上书,希望政府能将头等官报“核发现资”,官司扯皮了一年半,最后在李鸿章的调停下,规定了只有中央各部和各省的督抚将军才有权利发送一等官报,而且从今往后,开始采用一等官报一年免费、次年半价这样的模式轮流收费,这样才算堵住了股东们的嘴。

    这些钻进了钱眼的家伙如此不上路,自然让上边的大佬很不开心,再加上这个行当的确是获利丰厚,又让人眼红不已。所以洋务派的泰山北斗李鸿章刚死,第二年接任北洋大臣的袁世凯就奏明朝廷,希望将电报收归国有,并很快获得了批准,袁世凯也随即被任命为电政大臣。

    股东们虽然不甘心,但是胳膊扭不过大腿,也只好认了。可是既然说是要“收赎商股”,这个价钱应该怎么定呢?围绕着这个核心问题,官商两方争得面红耳赤。官方认为,这些年你们已经挣了不少红利了,票面价值100元的股票最多只能支付180元;而商人们拿出上一年的账簿,说现在光账面上的资产就有500多万元,平均下来,一股不能少于240元才对。争来争去,大腿还是比胳膊粗,最后的赎买价格,就敲定在180元。

    借着收归国有一事,袁世凯入主电报总局,盛宣怀退避三舍。不过毕竟电报总局是盛宣怀、郑观应、经元善等人一手打造,他们的势力已经浸透在电报总局中了。北洋、洋务、商人各派别互相勾心斗角,这个情况到了成立邮传部后,也没有多少好转。

    公元1906年11月6日(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清政府批准成立邮传部,主管有尚书(后期改称大臣、正首领)一人,侍郎(后期改称副大臣)分左右侍郎各一人。电报总局合入邮传部成为电政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小京官等职位,其中主管级的郎中和员外郎每年薪俸可以达到160两,比起其他部的官员来说是相当优厚的。

    舆论的控制管理,是邮传部电政司的一大职能。清末时人为了扩大舆论影响,往往采用电报与报纸相结合的方法,有什么大的新闻事件就发私密电报或者公开通电,然后报纸予以转载,这种方法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让信息传遍全国,在清末很是兴盛了一段时间。

    比如1882年1月14日,也就是大陆首条电报线路津沪线对公众开通的第2天,上海《申报》在天津的“访友”(大概相当于今天的特约记者)就利用电报发回了一篇有关清廷查办渎职官员的报道报道,并在16日刊发,这就是写入中国新闻史的“由报社记者亲自排发的、最早的一条新闻专电”。深明电报作用的《申报》还连续5天在头版刊登广告,称本报将“不吝重资”,利用电报刊登最新的重要消息。自此以后,借助电报的传播速度,报业在国民舆论影响力方面所占的比重是越来越大了。

    大清的官员们对电报的正面价值,表现的很迟钝,恰好相反的是,他们对电报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却十分敏锐。沈葆桢曾经致函总理衙门说:“查外洋之轮船,捷于中国之邮递。一切公事已形制肘。若再任其设立铜线,则千里而遥,瞬息可通,更难保不于新闻纸中造作谣言,以骇视听。”这从一个侧面表达,中国官员已经隐约有了预感,通讯手段的革命,很有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变革,进而导致旧体制的崩溃。

    由于“各省绅商各界,往往因细微事故,动辄电致政府”,而且电文中没有发电人姓名,极易被有心人用来进行一些秘密通信。被各种通电烦得够够的清朝政府也看到了电报在串联民意、撼动自己统治方面的威力,于是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用来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

    1907年,邮传部下发了《限制收递电报章程》,正式对电报内容进行审查和控制。此章程要求今后所有电文,如果不加盖政府的官防钦印,就必须出具铺保才能发电,否则就要退还。而且特别规定如果电文中有“毁谤朝政、坏人名誉”的内容,审查要更加严格。甚至在国外的留学生要往国内发电报,也必须通过当地的使馆。就算外国人的电报中有“违背字样”,也要被毫不留情地咔嚓掉。

    通过这一章程,清朝政府正式赋予了邮传部信息检察机关的职能,言论审查制度更形严厉。根据邮传部的记载,1908年各地电局就焚毁“忤逆电报”多件,甚至说,如果发现发此电报的人形迹可疑,电局的工作人员还要“跟从稽查”,真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但是毕竟清朝国运已经衰败到了极点,钳制言论再也没有什么用处,革命运动仍然是风起云涌,并且最后断送了大清的江山。

    不过从上可以看出,邮传部从建部以来的一条重要指导思想,就是认为电报不单纯是一种商业投资,而是同时担负着重要的政治作用。“电线之设,为利交通,不计赢绌,本与商业性质不同”。故而在建立初期,邮传部就提出了口号“电报为全国之交通机关”,邮传部第4任、也是在位时间最长的尚书陈璧更是提出电报是“国家交通之枢机”,这两条口号足以鲜明的表现出清朝政府对电报这个当时最快捷、影响力最大的舆论控制工具的重视程度。

    所以清廷先是把电报线路由“商办”收赎为“官办”,后来更是提出,要“省电归部”,进一步加强电报的中央集权。邮传部先后上了《拟将各省官电归并部办折》和《遵旨将各省官电归部办理谨酌拟办法折》,指出“伏维电报之设,义重交通,必须有居中驭外之枢机,乃能收指臂相联之实效。考诸东西各国办理电报,靡不集权中央,用能界限分明,事权归一。中国电报向系官商分办,商电业经臣部收回,官电仍由各省自办,彼此畛域不能划一”,认为“应将各省官电统归臣部管理,以一事权,而便统筹”,请求将本来由各地督抚管理的电报分线收归部有,进行统一管理。

    电报是个赚钱的行当,说是“金线”也不为过。各地督抚位高权重,自然不愿意把这个能生金蛋的鸡拱手交出。山东巡抚孙宝琦等人就上奏,反对将本省的分线交给邮传部管理。虽然最后在中央政府的压力下,“省电归部”政策得以执行,但是也埋下了不和的种子。

    电报经营权是交还了部里统管,但是邮传部的尚书、侍郎们却悲哀地发现,扯皮官司也比以前多了不少。地方督抚们本来对电报线路的铺设、管理和保护还是上心的,现在一概不管,出了问题全部推给部里——反正挣的钱也不归我了,我管那么多作甚呢?比如广东东沙岛上安设无线电一案,就整整拖了两年多没有办理。此外,各地督抚还纷纷上书,要求各省官方电报免费,甚至威胁要严惩收取费用的电报生,把邮传部的人员也吓得不轻。

    部里和各省有矛盾,尚书和侍郎之间有矛盾,下边的主管、职员又分成好几个派系,邮传部内部可谓山头林立,一潭水深不可测。邮传部存在的时间是1906年到1912年,短短6年时间,一把手换了13次,最短的一个任期不到半个月。好事的人甚至传言,邮传部的位子坐上去不吉利。这个当然是迷信的说法,其根本原因,还是内耗太消磨人了。第6任尚书、曾经做过中华民国大总统的徐世昌深知其中三昧,他曾经长叹道:“邮传部事难办在权限不一,即用人犹如此掣肘,况兼交涉更须与外务部合办,无怪历任尚书无久任者。”

    邮传部是清朝官制改革的产物,其建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清朝的统治。虽然说它也做了一些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终究清朝已经从根子上朽坏了,不是哪几个人或机构所能挽回的。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次年,邮传部改为交通部。现在台湾地区的“交通部”仍然管理电信邮政业务,就是此事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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