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马克·吐温 本章:第六章

    不多久,老头子就缓过来了。他又精神了,他在镇上到处转悠,后来又去找撒切尔法官打官司,叫他把那笔钱交出来。

    他还来找我,看我不退学,还抓过我两回,用鞭子抽我,可我还是照样去上学,我老是躲着他走,要不就撒腿跑开,叫他追也追不上。过去我不大愿意上学,可现在我偏喜欢上,就是要气一气他的。那场官司可真的是件磨时间的事,看样子他们简直就不打算办呢,所以我只好常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上点钱给我的爸爸,免得他老揍我。他每次要了钱,总是还照常喝醉,一喝醉就在镇上胡闹一气。每次胡闹,总是被人家关起来。这一切,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就从不嫌丢丑呢。

    他老喜欢在寡妇家周围转来转去,寡妇很生气,就对他说如果他还在那周围转悠,她会不客气的。嗬,你瞧他气得那个疯样。他说他倒要看看哈克芬究竟归谁管。所以春天里的一天,他抓住了我,把我带到了一条小船上,在河上划了差不多三里的样子,快划到了河对岸的伊利诺斯州,那儿有一片树林,树林里有一间旧木屋,那一带的树长得很密,如果事先不知道有这间木屋,谁都找不到的。

    他一直紧紧盯着我,我根本就跑不掉。我们就住在那间旧木屋里,每天晚上,他都要锁上门,把钥匙压在枕头下睡觉。他有一杆枪,大概是偷来的,我们就靠打猎和捕鱼来填饱肚子。

    隔上几天,他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子里,自己走上三里路,带上鱼和猎物到渡口去换威士忌酒,拿回来后,他就痛痛快快地享受一阵,然后喝醉了再揍我一顿。后来寡妇总算打听到我的下落,就派了一个人来领我,可是爸爸拿枪把他赶跑了。没过多久,我就在那地方住惯了,还有点喜欢那儿呢,除了他用鞭子打我,那儿没什么不好的。

    我和他整天闲着,都没什么事,整天懒洋洋地呆着,抽抽烟,钓钓鱼,既不用念书,也不用学什么功课。两个多月一转眼就过去了,我身上的衣服已经又脏又破。我很纳闷,当初在寡妇家怎么就会习惯了呢?那时候老得被他们逼着洗脸洗手,还得用盘子吃饭,要经常梳头,按时睡觉,按时起床,还老要念书,更不用说奥恩小姐那没完没了的挑刺儿了。

    总之,说什么我也不想再回去了。骂人话我本来已经都忘记了,因为寡妇听不惯,可现在我又说溜了,因为爸爸他可不在乎。总得说来,我在树林里过得倒是还不错。

    可是爸爸他叫我实在受不了了,他用那根山桃棍子把我给打得浑身没一块好地方,他用那东西打我是越来越顺手了。他还老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里,自己到外面去。

    有一次,他又把我锁起来,一走就是三天,我差点儿没被闷死。我以为他被淹死回不来了呢,那我这辈子就甭想再出去了。我害怕极了,就打定主意要想法儿从那逃出去。可是试了无数遍,还是不能逃出那间小屋。那屋子连个能钻出狗去的窗户都没有,烟囱也很细,我也没法儿从那里钻出去。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板做的。爸爸精明极了,走时候连把小刀什么的都没有给我留下,我找了最起码有一百遍。其实我一直在找,根本就没有停下来过,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把时间打发掉。

    后来,我总算找到了一件东西,我找到了一截生了锈的旧锯,没有把手,夹在椽子和屋顶的木板中间。我往锯条上抹了点儿油,就动手开始干啦。屋子里有张桌子,后面的木头墙上钉着条旧毛毯,那是用来挡风的,免得木头缝里吹进的风,把蜡烛给吹灭了。

    于是,我钻到桌子底下,掀开毯子,开始用力地锯起来,想把底下那根圆

    木头锯下一截来,我可以从那里钻出去。哦,那活计可真费工夫,就在快干到有一点希望的时候,猛听到树林里一声枪响,我一听就知道是我的爸爸放的。我赶紧把锯木头的痕迹清理干净,把掀起来的毯子又重新放平,藏好我的锯,收拾好刚不大一会儿,爸爸就进来了。

    爸爸又开始发脾气了,又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他说他去镇上走了一趟,每一件事都不顺心。他的律师说只要一开庭,大概就能打赢官司,钱就会到手的,可是人家总有理由把这官司往后拖的,撒切尔法官总会有办法的。

    他说,有人断定原先那场官司可能还会开庭,会判我和他断绝关系,让寡妇做我的监护人。并且有人估计,这次大概人家会赢的。我一听那话很吃惊,因为我可实在不愿意回寡妇那里去了,实在受不了她们的管教,受不了她们的那一套。

    接着,老头子又破口大骂起来,把能想到的人和事全骂了个遍,然后再重骂一遍,生怕有漏掉的,最后再笼统地痛骂一回,才算是收场。有不少人他根本都不认识的,可是他还是照骂不误,骂到他们的时候,就用“那个叫什么玩意儿的东西”来代替人家的名字,然后再接着往下骂。

    他说,他真想看看寡妇如何把我夺走。还说他要加紧提防,如果他们敢来和他耍花招,他知道该怎么对付:可以把我藏在六七里外的一个地方,谁都找不到的地方。他那计谋又弄得我心神不宁,不过很快我就好了。我估计我不会一直呆在他身边的,不会老让他有机会打我的主意。

    爸爸带回来一些东西,叫我一起到小船上去搬。我一看,船里真的有很多东西,有五十磅重的一袋玉米面、一大块咸肉、四加仑重的一罐威士忌酒、垫东西用的一本旧书和两份废报纸,另外还有些弹药和麻团儿。我先背回去一包,又出来坐在船头上歇了会,一边就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

    我琢磨着,如果自己溜掉的话,就带上那杆枪和几条钓鱼线,逃到树林里去。我考虑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最好到全国各地去流浪,一定要在夜里出没,靠打猎和钓鱼生存,走得远远的,爸爸和寡妇谁都别想找到我。我琢磨着,在晚上爸爸喝醉后,我如果能够锯开那个洞钻出去,我的计划就成功了。我估计他会醉得不省人事的。我满脑子尽想着这事了,竟忘记了我自己一个人坐了有多久,后来,猛听老头子大声叫唤我,他问我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我把东西全搬到小屋里以后,天就已经差不多黑了。做晚饭的时候,老头子猛喝了几口威士忌,来了劲儿,他就又破口大骂起来。其实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臭水沟里躺了一夜,那模样可真够人瞧的,滚了一身臭泥巴,人们看见他,没准儿会以为他是上帝刚造出来的亚当呢!

    他只要酒劲儿一上来,十有八九就会大骂政府。这次也不例外,他说:

    “这也叫他妈的政府!哈哈,瞧瞧吧,它算个什么东西,弄出这伤天害理的法律,抢走人家的亲儿子—人家的亲骨肉,也不问问人家费了多少心血、花了多少钱,才把他拉扯大。现在倒好,儿子好歹大了,快能干点活儿了,该孝敬孝敬老子了,也好让他歇一歇了,偏偏这时候法律就跑来插一杠子,死活和他作对。这还算什么政府!这还不算,法律还帮着撒切尔法官那个老不死的来抢我的财产。这就是法律做的好事。法律把一个有六千多美元财产的人硬往死里整,逼他住在这么个小破屋里,穿着猪都不稀罕的破烂衣裳。这也算是政府!

    “有这种混蛋政府管人,谁也没法儿指望享受自己的权利。有时候,我真想永远离开这个国家。不错,我就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我就是冲着撒切尔那老东西的脸这么说的。听见我说这话的人可不少,他们会记住的。我说我反正是什么也不在乎了,横竖是要离开这个不讲理的国家,一辈子也不沾它的边了。我就是这么说的。我说看看我这顶帽子吧,这也能叫帽子吗?帽壳撑得老高,帽沿儿拉得低过了下巴,根本不能算是帽子,倒像是我把脑袋伸进了一截儿铁皮炉子的烟筒里啦。看看吧,我说,这种破帽子还叫我戴着,如果我能享受到自己的权利,我可是这镇上的一个大财主呢。

    “哈,不错,这政府可真不错,真不错。哈哈,瞧呀。俄亥俄州有个自由的黑鬼,是个黑白混血种,长得倒是白,差不多就和个白人一样。他穿着天底下最白的衬衫,戴着顶耀眼的帽子,镇上谁也不如他穿得好;身上还装着一只带金链的金表,手里还拿着根银手杖,那气派简直就是全州的头号老财主。

    “还有,你没想到,是吧?人家都说他是个大学里的教授,哪国话都会说,天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这还不算,糟糕的还在后头哪。人家传说他在老家的时候,还能投票选举。呀,这我可就怎么也想不通了。我心想这个国家成什么样儿了?那天正好是个选举日,我如果不是醉得走不动的话,就要亲自去投票。可是人们告诉我说这个国家有个州还让黑鬼投票,我一听

    就气炸了。我说我可是再也不投票了。我就是这么说的,他们都听见了。这个国家真的不行了,快完蛋了。我这辈子可再也不投票了。你瞧那黑鬼那副傲慢劲儿,我要不把他推到一边去,他就敢挡住道儿,不给我让路。

    “我对人们说,真纳闷,我怎么不把那个黑鬼弄到市场上卖掉呢?唉,他们说要等他在这个州住够六个月以后,才能把他卖掉,他还没住够六个月呢。哈哈,这可真是怪事,一个黑鬼没住够六个月,政府就不能卖他,这种政府也算是政府吗?这个政府真不知羞耻,自己管自己叫政府,冒充的政府,自以为是的政府,却好意思整整六个月动也不动,然后才去抓那个穿白衬衫的自由黑鬼,而且—”

    爸爸就这样大骂不止,一点儿也不注意他那两条晃晃悠悠的老腿要走到哪儿去,结果一下子撞到了装咸肉的木桶上,把两根小腿骨上的皮都蹭破了。这一来,他可就骂得更难听了,多半还是骂那个黑人和政府,也时不时地骂上几句木桶。

    他在屋里跳着转过来转过去,转了好一会儿,一会儿用这条腿跳,一会儿又用另一条腿跳,一会儿捂住这根小腿骨,一会儿又捂住那根小腿骨,后来,他突然松开左脚,咣的一声猛踢了木桶一下。可惜这下又没算计好,因为他脚上穿的恰好就是那只露出两个脚趾头的靴子,于是他就痛得大喊了一声,简直能把人吓得头发都竖起来,随后就见他扑通一下倒在了泥地上,捂着脚趾头满地打滚儿。

    这时候,他骂得更凶了,是他这辈子骂得最凶的一次。后来他自己也那么说。他以前听见过那个叫索伯根的老头儿在最得意的时候骂人,他说他刚才这一顿骂赛过他了,可我倒觉得他大概又是在吹牛呢。

    晚饭后,爸爸拿起那个酒罐子,说里面的威士忌酒足够他大醉两次,发一回酒疯。这话我都听腻了,他老爱那么说。我估计只一会工夫,他就会醉成烂泥,到那时我就乘机偷走钥匙,要不就锯个窟窿钻出去,反正怎么好办怎么来。他把酒一个劲儿往肚里灌,灌着灌着就倒在毯子上醉成一团了。

    但是,我的运气不好,他并没有睡死呢,他还在动个不停,嘴里直哼哼,两条胳膊甩来甩去的,闹腾到大半夜。后来,我实在困得撑不住了,眼皮也睁不开了,就不知不觉睡着了,那根蜡烛还一直点着。

    我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但是猛地一声尖叫把我给惊醒了。爸爸就在面前,一副发疯的样子,跳来跳去,他叫喊着说有蛇,说有几条蛇爬到了他

    腿上,说着就尖叫一声猛跳一下,说有条蛇咬到了他的腮帮子,可我根本没看见什么蛇。他绕着屋子转个不停,一边叫着“砸死它!砸死它!啊呀,咬住我的脖子了!”

    我从来没看见过一个人的眼睛会有那么可怕。没过多久,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气喘吁吁地瘫倒在地上,接着又在地上直打滚儿,滚得特别快,一边还用两只脚乱踢东西,两手在空中乱打乱抓,说有魔鬼附上了他的身呢。

    过了一会儿,他实在精疲力竭了,开始安安静静地躺着,嘴里小声地哼唧。后来就连一点声音也没有了。那时,我听见猫头鹰和狼在树林里叫着,外面静得好吓人。我的爸爸躺在屋角,过了一会儿,他又自己坐起来歪着脑袋听了一阵,低声嘟囔了几句:

    “踏—踏—踏,是死人走路的声音;踏—踏—踏,他们是来抓我的;我不想去—呀,他们来了!哦,别碰我—别!快放手—真凉;放开我—呀,饶了我吧!”

    随后,他就趴在地上,拿毯子把自己裹起来,滚到那张旧松木桌底下去了,嘴里还唠唠叨叨地在求饶,接着就哭开了。我能透过毯子听见他的哭声。

    后来,他从桌子底下爬出来,一下子就跳起来,好像疯了似的。他一眼看见了我,就朝我扑过来。他追着我在屋里绕圈,手里拿着把大斩刀,把我叫“死亡天使”,还说要杀了我,免得我老缠着他。我求他开恩,告诉他我不是别人,我是他的儿子呢。可他发出一声怪笑,又吼叫又咒骂,还是不停地追我打我。

    有一次,我猛一转身,打算从他胳膊底下溜过去,没提防他伸手一抓,从背后抓住了我的衣服领子,我心想这下自己可完蛋了,我一下子扔掉了衣服,动作快得像闪电,这才死里逃生,拣回了一条命。

    没过多久,他已经累得不行了,靠在门上开始瘫了,自己还说先歇一歇再来杀我。他把刀压在身子底下,说要睡一会儿,养足精神,再来看看我们到底谁更厉害。

    很快,他就打起盹来了。我把那个椅子慢慢搬过来,轻手轻脚地爬上去,没有弄出一点声响,把那杆枪取了下来。我捅了捅枪膛,保证里面还装着弹药,接着就把它架在萝卜桶上,瞄准了我的爸爸,我坐在枪后面,等着

    他再动弹。时间真是过的慢极了,真是静得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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