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再困窘,也不可索穷友之债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张宏杰吴久民 本章:十一、再困窘,也不可索穷友之债

    本篇所选的三封家信的背景是,咸丰二年,曾国藩于赴江西乡试正考官途中突闻母丧,一方面自己疾奔回家,另一方面写信安排在京的家眷回乡事宜。后来因为太平军起事波及湖南,暂时中止了家眷返乡计划。但就在这急迫之际,却鲜明地表现出曾国藩做人的操守。

    他告诉儿子,现在京寓内并无银钱,一分一毫也拿不出,不得不开吊收取奠礼,作为家眷南回的路费。开吊所得,大约不过三百两银子。因人口太多,路费估计需要四五百两,那不足的部分,可求朋友张罗。但是他嘱咐儿子:受人恩情,应当是将来报答之处,不可多求于人。最能表现曾氏为人之处,一是自己缺钱,但是他要求儿子,自己再困窘,也不可索穷友之债;二是自己欠别人的钱,则是有一两即以一两还债,有一钱即以一钱还债。后来因江西送给奠银一千两,立即拿出五百两寄京城还账。而且还要儿子拿出银两周济别人。

    有一钱即以一钱还债

    字渝纪泽儿:

    七月廿五日丑正二刻,余行抵安徽太湖县之小池驿,惨闻吾母大故。余德不修,无实学而有虚名,自知当有祸变,惧之久矣。不谓天不陨灭我身,而反灾及我母。回思吾平日隐慝大罪不可胜数,一闻此信,真无地自容矣。小池驿去大江之滨尚有二百里,此两日内雇一小轿,仍走旱路,至湖北黄梅县临江之处即行雇船。计由黄梅至武昌不过六七百里,由武昌至长沙不过千里,大约八月中秋后可望到家。一出家辄十四年,吾母音容不可再见,痛极痛极!不孝之罪,岂有稍减之处!兹念京寓眷口尚多,还家甚难。特寄信到京,料理一切,开列于后:

    一、我出京时将一切家事面托毛寄云年伯,均蒙慨许。比时遭此大变,尔往叩求寄云年伯筹划一切,必能俯允。现在京寓并无银钱,分毫无出,不得不开吊收赙仪,以作家眷回南之路费。开吊所得,大抵不过三百金。路费以人口太多之故,计五百金。其不足者,可求寄云年伯张罗。此外同乡如黎樾乔、黄恕皆老伯,同年如王静庵、袁午桥年伯,平日皆有肝胆,待我甚厚,或可求其凑办旅费。受人恩情,当为将来报答之地,不可多求人也。袁漱六姻伯处,只可求其出力帮办一切,不可令其张罗银钱,渠甚苦也。

    一、京寓所欠之账,惟西顺兴最多,此外如杨监川、王静庵、李玉泉、王吉云、陈仲鸾诸兄皆多年未偿。可求寄云年伯及黎、黄、王、袁诸君内择其尤相熟者,前往为我展缓,我再有信致各处。外间若有奠金来者,我当概存寄云、午桥两处。有一两即以一两还债,有一钱即以一钱还债。若并无分文,只得待我起复后再还。

    (咸丰二年七月廿五日夜与纪泽书 公元1852年)

    字谕纪泽儿:

    七月二十五日丑时二刻,我行至安徽太湖县的小池驿,惨痛地听到我母亲去世的消息。我德行不修,无实学而有虚名,自知会有祸变,恐惧已很久了,不想老天不消灭我本人,而反降灾于我的母亲。回想起来,我平日未能觉察到的大罪真是不可胜数,一听这个消息,实在无地自容。小池驿离大江边还有二百里,这两日雇一顶小桥,仍走旱路,至湖北黄梅县临江之地就去雇船。从黄梅到武昌不过六七百里,由武昌到长沙不过一千里,大约八月中秋后可以到家。一离家就是十四年,母亲的音容已不可再见,痛极痛极!不孝之罪,哪有稍可减轻之处!现念及京寓家口还很多,回家很难,特寄信到京,料理一切,开列于后:

    一、我离京时把一切家务都当面托付毛寄云年伯,承蒙他慨然许诺。这时遭到这样的大变故,你前去叩头求寄云年伯筹划一切,一定能得到应允。现在京寓内并无银钱,一分一毫也拿不出,不得不开吊收取奠礼,作为家眷南回的路费。开吊所得,大约不过三百两银子。因人口太多,路费估计需要四五百两,那不足的部分,可请寄云年伯张罗。此外同乡如黎樾乔、黄恕皆老伯,同年如王静庵、袁午桥年伯,平日都以肝胆相许,待我很厚,或者可以请求他们凑办旅费。受人恩情,应当是将来报答之处,不可多求于人。袁漱六姻伯那里,只可请他出力帮助办理一切事务,不可让他张罗银钱,他已经很苦了。

    二、京寓所欠的账,唯有“西顺兴”最多,此外杨监川、王静庵、李玉泉、王吉云、陈仲鸾诸兄都是多年未还。可请寄云年伯及黎、黄、王、袁诸君,由他们中选择很熟悉的人,前去为我延缓,我再有信寄到各处。外间如有人送奠钱来的,我当一概放在寄云、午桥两处。有一两就用一两还债,有一钱就还一钱债。如并无分文,只有等我起用复官后再还了。

    清苦异常者,万不可向其索债

    字谕纪泽儿:

    吾于七月廿五日在太湖县途次痛闻吾母大故,是日仍雇小轿行六十里,是夜未睡,写京中家信料理一切,命尔等眷口于开吊后赶紧出京。廿六夜发信交湖北抚台寄京,廿七发信交江西抚台寄京,两信是一样说话,而江西信更详,恐到得迟,故由两处发耳。惟仓卒哀痛之中,有未尽想到者,兹又想出数条,开示于后:

    (一)他人欠我账目,算来亦将近千金。惟同年鄢勖齐(敏学),当时听其肤受之诉而借与百金,其实此人并不足惜(寄云兄深知此事),今渠已参官,不复论已。此外凡有借我钱者,皆光景甚窘之人,此时我虽窘迫,亦不必向人索取,如袁亲家、黎樾翁、汤世兄、周荇农、邹云阶,此时皆甚不宽裕。至留京公车。如复生同年、吴镜云、李子彦、刘裕轩、曾爱堂诸人,尤为清苦异常,皆万不可向其索取,即送来亦可退还。盖我欠人之账,即不能还清出京,人欠我之账而欲其还,是不恕也。从前黎樾翁出京时,亦极窘,而不肯索穷友之债,是可为法。至于胡光伯之八十两、刘仙石之二百千钱,渠差旋时,自必还交袁亲家处,此时亦不必告知渠家也。外间有借我者,亦极窘,我亦不写信去问他。

    (一)我于廿八、廿九在九江耽搁两日,雇船及办青衣等事,三十早即开船。廿九日江西省城公送来奠银一千两。余以三百两寄京还债,以“西顺兴”今年之代捐贡银及寄云兄代买皮货银之类,皆极紧急,其银交湖北主考带进京,想到京时家眷已出京矣,即交寄云兄择其急者而还之。下剩七百金,以二百余金在省城还账(即左景乔之二百金及凌王曹曾四家之奠金),带四百余金至家办葬事。

    (一)江西送奠仪千金,外有门包百金,丁贵、孙福等七人,已分去六十金,尚存四十金,将来罗福、盛贵、沈祥等到家,每人可分八九两。渠等在京要支钱,亦可支与他,渠等皆极苦也。

    (一)我在九江时,知府陈景曾、知县李福(甲午同年)皆待我极好。家眷过九江时,我已托他照应,但讨快不讨关(讨关,免关钱也;讨快,但求快快放行,不兔关税也)。尔等过时,渠若照应,但可讨快,不可代船户讨免关。

    此信写后,余于十二日至湖北省城晤常世兄,备闻湖南消息。此后家眷不出京。我另写一信,此信全用不着了。

    (咸丰二年八月初八日与纪泽书公元1852年9月21日)

    字谕纪译儿:

    我七月二十五日在太湖县的路途中听到母亲去世的大事,当天仍然雇用小轿子走了六十里,晚上没有入睡,写信给京中的家里料理一切,命你们在开吊后赶快离京。二十六日晚上寄出信件,交给湖北抚台发往北京。二十七日寄出信件,交给江西抚台发往京城。两封信的内容一样,给江西的信写得更详细些。怕信到的时间太晚,所以由两个地方发出去,只是在突然悲痛中有没想周全的,目前又想出几条,开列示儿如下:

    一、别人欠我的账目,算起来也将近一千两银子。只有同年鄢勖齐(敏学),当时因为听他的不真实的言辞受了感动而借给他一百两银子,其实这个人并不值得可怜。现在他已被参劾官职,不再说了。这里所有借我钱的人,均是光景十分窘迫的人。目前我虽然窘迫,也用不着向人家索要,像袁亲家、黎樾翁、汤世兄、周荇农、邹芸阶这些人,目前全不很宽裕。至于留京的举人,如复生同年、吴镜云、李子彦、刘裕轩、曾爱堂等人,特别清苦。千万不可向他们索取,即便他们送来也可以退还。因为我欠别人的账,既然能不还清即出京城,别人欠我的账而要别人偿还,这是不讲恕道。原先黎樾翁离开京城时也是极其拮据而不肯向穷朋友索要债务,这是可以照做的。至于胡光伯借的八十两、刘仙石借的两百千,他们出差完了回到京城时必定会交还到袁亲家那里,目前也用不着告知他们家里。外地有借我钱的,也很窘迫,我也不写信去问他们。

    二、我于二十八、二十九在九江耽搁了两天,雇船以及置办青衣等事,三十日早晨就开船。二十九日江西省城官府送来奠份银一千两,我用三百两寄到京城还债,因为“西顺兴”今年的代捐贡银和寄云兄代买皮货之类的银子都很紧。这些银子交给湖北主考带进京城。想到银子到京城的时候,家属已经离开京城了,就交给寄云兄选择急需银两的交给他们。剩下余的七百两,用两百多两在京城还债(就是欠左景乔的一百两和凌、王、曹、曾四家的奠金),带四百两剩余的银子回家置办丧事。

    九、江西送奠银一千两,另外有门包一百两。丁贵、孙福等七人已分去六十两,还剩四十两,将来罗福、盛贵、沈祥等到家每人可分得八九两,他们在京要支用钱,也可以支付给他们,他们都十分贫苦。

    十二、我在九江的时候,知府陈景曾、知县孝福(甲午同年)均对我很好。家属过九江时,我已拜托他照应,但只可讨快不能讨关(讨关是免关税钱,讨快只快快放行,不免关税钱)。你们过那里时,他们如果有照顾,只可讨快,不可代船户讨免关税。

    写了这封信后,我于十二日到湖北省城会见常世兄,知道了湖南的消息。现在家眷不要离开京城。我另外再写信,这封信用不着了。

    十二日夜里写

    我家若有钱,可分些略解同乡断炊之患

    字谕纪泽儿:

    予自在太湖县闻讣后,于廿六日书家信一号托陈岱云交安徽提塘寄京,廿七日发二号家信托常南陔交湖北提塘寄京,廿八日发三号交丁松亭转交江西提塘寄京,此三次信,皆命家眷赶紧出京之说也。八月十三日,在湖北发家信第四号,十四日发第五号,廿六日到家后发家信第六号,此三次信皆言长沙被围,家眷不必出京之说也。不知皆已收到否?

    余于廿三日到家,家中一切清吉,父亲大人及叔父母以下皆平安。余癣疾自到家后日痊愈。地方团练,我曾家人人皆习武艺,外姓亦多善打者,土匪决可无虞。粤匪之氛虽恶,我境僻处万山之中,不当孔道,亦断不受其蹂躏。

    现奉父亲大人之命,于九月十三日权厝先妣于下腰里屋后山内,俟明年寻有吉地,再行改葬。所有出殡之事,一切皆从俭约。惟新做大杠六十四人舁请,约费钱十余千,盖乡间木料甚贱也。请客约百余席,不用海菜,县城各官一概不请,神主即请父亲大人自点。

    丁贵自廿七日已打发他去了,我在家并未带一仆人,盖居乡即全守乡间旧样子,不参半点官宦气习。丁贵自回益阳,至渠家住数日,仍回湖北为我搬取行李回家,与荆七二人同归。孙福系山东人,至湖南声音不通,即命渠由湖北回京,给渠盘川十六两,想渠今冬可到京也。

    尔奉尔母及诸弟妹在京,一切皆宜谨慎。目前不必出京,待长沙贼退后,余有信来,再行收拾出京。

    罗劭农(芸皋之弟)至我家,求我家在京中略为分润渠兄。我家若有钱,或十两,或八两,可略分与芸皋用,不然,恐同县留京诸人有断炊之患也。

    书不能尽,余俟续示。

    (咸丰二年九月十八日与纪泽书 公元1852年10月30日)

    字谕纪泽儿:

    我在太湖县听到讣讯后,在二十六日发一号家信,委托陈岱云交安徽提塘寄京城;二十七日写二号家信,委托常南陔交湖北提塘寄到京城;二十八日写三号家信,交丁松亭转交江西提塘寄往京城,这三次信都是让家眷赶紧离开京城。八月十三日在湖北发第四号、十四日发第五号、二十六日到家后发第六号家信,这三次信都说长沙被围困,家眷不必离开京城。不知是不是都已经收到?

    我于二十三日到家,家里一切均安泰吉祥,父亲大人以及叔父、叔母以下人等均平安。我癣疾自从到家后一天天见好。至于地方团练,我曾家人人均练习武艺,外姓人也有许多人善于打斗,土匪绝不可怕。广东土匪的气势虽然凶残,但我县处在偏远的万山之中,并没有在交通要道上,也决不会遭到土匪的侵略。

    目前奉父亲大人之命,于九月十三日暂时安葬亡母在下腰里屋后的山中,待明年找好吉地后另行改葬。所有出殡的事项一切均从俭节约,唯有新做的大杠,需共六十四人抬杠,付人力钱十多千,这是由于乡间木料价钱很低。请客大概百多席,没有海味,县城各位官员一律不请。神主则请父亲大人亲自点定。

    丁贵自二十七日已打发走了,我在家中并没有带一个仆人,因为住在乡间就得全守乡间的旧样子,不能掺杂半点官宦习气。丁贵自己先回益阳,到他家居住几天,仍然回湖北为我搬取行李回家,与荆七两人一同回来。孙福是山东人,到了湖南语言不通,就让他从湖北回京城,给了他十六两银子作盘缠,想必他今年冬天可以到京城。

    你侍奉你母亲以及各位兄弟姐妹在京城,一切均要小心。现在不必出京,待到长沙土匪退去后我有信去,再收拾离开京城。

    罗邵农(芸皋的弟弟)到我家,求我家在京中时给他哥略为照料。我家若有钱,或者十两、或者八两,可稍微分给芸皋用。不然,可能同乡中留在京中的各位有断粮之患。

    书不能尽,余待续示。


如果您喜欢,请把《曾国藩读书与做人》,方便以后阅读曾国藩读书与做人十一、再困窘,也不可索穷友之债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曾国藩读书与做人十一、再困窘,也不可索穷友之债并对曾国藩读书与做人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